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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付费实习盛行 付费内推游走灰色地带暗藏风险

2018-07-18 07:26:22 法制日报

  制图/李晓军  

  业内专家详解付费实习法律问题

  □ 本报记者   杜  晓

  □ 本报实习生 付紫璇

  尽管付费内推实习岗位的现象已经存在较长时间,但是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的做法却经不起推敲。求职平台提供的付费内推服务引发诸多争议。

  针对付费内推实习岗位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有关专家。

  付费实习信息不实涉嫌违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认为,在招聘中,用人单位是不能收取费用的。但职业介绍机构可以依法依规收取适当费用,如果对劳动者进行了培训,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可以收取相应费用。但培训费不同于付费招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金融行业内部人员普遍认为“付费内推”并非金融机构的正规招聘行为,更可能是内部人员与中介平台之间联系产生的灰色交易。也就是说,付费内推实习岗位的做法绕开了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与正规实习途径存在一定差异,这样的做法无疑存在一些法律风险。

  “‘付费内推’属于有偿职业中介服务,培训套餐、实习培训属于职业技能培训,二者有所不同,一些中介机构将二者联系起来,存在钻法律空子的嫌疑。根据现有法律法规,中介机构可以通过自有资源有偿向求职者提供企业实习信息和内推资源。但这种中介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提供的服务与所收取的费用要适应。”支振锋说。

  支振锋认为,如果中介机构在宣传和介绍培训套餐、实习培训计划时明确告知,这些培训只有利于提升劳动技能,与是否被用人单位录用没有必然关系,更不是其必要条件,是可以的。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看中介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是否超过了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如果中介机构以“付费内推”为名,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或者存在欺骗、诱导行为,就会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如果付费实习打通了用人单位、中介服务以及培训服务,并且付费成了被录用的必要条件,那么显然是违法违规的。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认为,收费内推实习岗位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对于中介机构来说,是不是有合法经营权;对于实习生来说,花钱之后能不能获得想要的实习岗位和就业机会;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种方式是不符合规定的,在接受了实习生之后能不能真正按照实习岗位的要求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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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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