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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承认的是,中国互联网这20年的商业路径很多是C2C(Copy to China),即把美国的某种模式复制到中国来。从创业伊始,众多中国互联网企业就采用美国比较流行的某种模式,在走向IPO之时,也毫不掩饰这一点:我们就是中国的某某某。最夸张的是人人上市时,自称是中国的“Facebook+Zynga+Groupon+Linkedin”,一连套用了四个模式。
中国的C2C之路,并不是“山寨”、“抄袭”那么简单,背后有深层原因,而且,必须看到的是,中国的C2C,并不是一味的“山寨”、“抄袭”,有一定的微创新,也有看上去像是复制美国模式,实则内核完全不同的深层创新。
C2C的背后逻辑
C2C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四个字:风险投资。
几乎所有的互联网公司,都是依靠风险投资驱动的。不能获取足够的融资,是公司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可以这么说,当一种模式兴起,大大小小的创业团队纷纷加入时,谁最后能胜出,基本取决于谁能融到足够的钱来烧,从门户、视频、团购、电商到最近的打车软件,莫不如是。但互联网公司又基本上没有任何资产可以抵押,对于投资者来说,尽可能降低风险是考虑投资时的重中之重。一般说来,如果有一种类似的模式已经大获成功,这会让风险投资觉得风险降低很多。这个逻辑在中国互联网行业中,具象的表现是:我这个项目,就是中国的某某某(美国版)。
之所以以美国为师,原因在于,总体而言,美国的互联网产业是全球最发达的,作为标杆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中国公司最终是要选择美国市场上市的。号称自己就是中国的某某某,有助于加强美国证券市场对自己的了解,将公司IPO价值做高。
这一点其实也是风险投资运作的结果。风险投资从天使投资到所谓的PE,规模有大有小,但无一例外都需要退出,将自己的投资变现。风险投资的最后一轮退出就是将所投资的公司推上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但中国早些时候,只有主板市场,对上市公司有三年盈利的刚性门槛。这对很多一开始并没有实现盈利的互联网公司来说,几乎是“拒绝”的代名词。
于是,中国互联网商业项目就走上了这样一条发展路径:以美国某个概念开始—一路吸引风险投资—赴美上市并向美国投资者兜售此概念。
这条路径会出现一个例外和一个变数。例外是指中国原创的项目,在美国找不到借鉴的版本。这种项目不是没有,豆瓣就是例子,但此类项目非常稀少,以至于成名的原创项目,大概也就只有豆瓣这一例。一个变数是当美国的借鉴版本偃旗息鼓时,中国的复制项目由于起步稍稍晚点,可能还没发展壮大就立刻偃旗息鼓。博客是其中一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