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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协副会长:惩治校园暴力 适当调整刑责年龄

2016-03-12 06:44:30  来源:广州日报

  焦点2:

  “校园暴力”不过是小孩打架?

  除了法律惩治,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俞敏洪认为,教育也应该跟上,对于校园暴力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打架”。

  “校园欺凌甚至严重的暴力行为,在我国很多中小学里看来不过是孩子打架,根本不当一回事”,俞敏洪表示,虽然这种想法很不正常,但却是我们好几代人养成的固定思维模式。

  俞敏洪认为,要减少校园暴力,教师的表率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我了解到,一些学校的老师都是有暴力倾向的,可以说,每年能听到大量老师打学生的事件,应该对老师们的体罚、对学生的暴力行为也有一些规范、立法。”在俞敏洪看来,虽然立法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但是国家法律的引导非常重要,如果说孩子们的校园暴力,还有老师打学生,骂一骂说一说就完事了,校园暴力这件事情永远解决不了。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中山纪念中学原校长贺优琳则认为,校园欺凌不仅仅需要学校发力,更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关注,尤其是家庭教育。他指出,稳定的人格是在3~6岁的最佳教育时期形成的,生命教育、反暴力教育应该提早抓起,家长要给予孩子更多的关心。他说,对校园欺凌有法律惩戒,但要区别于成年人,最好采取社区矫正等方式,比如惩戒其做公益劳动,让其明是非,知悔改。

  焦点3:借网“炫暴”如何杜绝?

  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中,不少学生对施暴不以为耻,借网“炫暴”现象日益增多。

  对于施加校园暴力或欺凌后,还将视频放上网络的行为,全国政协委员石定果认为必须严惩,因为造成二次伤害,通过传播影响更为恶劣。她分析,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行为,一方面是为了引起更多的关注想出名,“反映了人格紊乱,江湖气的蔓延,想做老大”。

  石定果认为,将暴力视频上传网络,也反映青少年对“点击、赞、骂”的盲目认识。石定果说,面对面交流可以具象培养人的共同感情,分享喜怒哀乐,她呼吁青少年减少上网,多与同学面对面情感交流。

  朱征夫委员则认为,这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责。

  广州多措并举防校园暴力

  派保安校外巡逻防“小混混”

  “以前长湴地铁站还没有开通的时候,学生从地铁站走到学校还需要10分钟左右,确实有个别学生在路途中遭受过威胁和勒索。”

  在天河省实学生处副主任黎卓明看来,一些学生在校外遭到社会上的小混混勒索钱财、威胁“入会”等,对他们的心灵同样会造成极大的伤害。

  为了杜绝校外欺凌的发生,学校在每一批新生入学时,都会统计哪些学生是有家长接送的,哪些是自行返校离校的,以便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我们还专门派了两三个保安,在学校附近地铁口附近巡逻,确保学生免受校外欺凌。”黎卓明说,近年来,学生在校外受欺凌的状况已经大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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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天一

两会民生观察

  • 春节过后,返乡笔记刷爆朋友圈,空心农村、儿童留守等问题凸显。年迈的父母舍不得儿女远走他乡,年幼的孩童不愿与父母天各一方。

代表委员面对面

  • 何健忠,1959年6月生,中共党员,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泰州市泰兴邮政局江平路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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