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四
大检查能否举一反三
据了解,应急管理部消防局要求各级消防部队,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必须第一时间一次性调足灭火、供水、排烟、破拆装备和攻坚力量。对距离消防站较远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敏感时段要前置备勤,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到场扑救。同时,要充分发挥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以及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的作用,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强化联勤联动执勤,严防小火酿成大灾。
“这种行业式或者运动式的大检查,是治理安全隐患经常采用的方式手段。火灾安全事故发生之后,进行火灾的大检查、大排查。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方式可能更多是举一反一而非举一反三。”王宏伟说,这种检查类似撞击反射,在一定程度是有效的,但难以保证持久性,难以形成制度化。“我认为,在哈尔滨大火之后,全国进行的消防大检查要举一反三,不仅要针对一类、一个突发事件进行反思,还要有综合性的检查反思。如果全国都把重点放在酒店、宾馆的检查上,那其他行业就可能有一定的放松,下一次火灾便可能发生在其他行业。在这个过程中,其他安全隐患浮出水面,可能造成新的不安全”。
在受访的业内人士看来,除了严格督促落实相关企业、火灾易发生场所经营管理者等的责任,还需要将火灾预防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使之成为体系和链条。对于火灾的发生,监管者、行政主管者同样难辞其咎,责任追究务必百密而无一疏,否则火灾预防中的形式主义很可能卷土重来。鉴于火灾预防责任的重大性、综合性和紧迫性,必须更加深入运用法治手段,突出并强化火灾预防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增强其约束力、震慑力和惩治力。
在王宏伟看来,在检查、排查过程中,应致力于消防制度的完善,“安全责任不落实几乎已经老生常谈了,为什么会如此?在检查中,我们需要去找出安全责任不落实的单位有哪些、其中存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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