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
初一至初五饭馆营业 小孩压岁钱多为一元
如今,每到春节前,北京城里就洋溢着浓郁的过年氛围。传统的农历新年,已有数千年历史,在古时,这一天常称之为“元旦”,而用“春节”来指代传统新年,正是始于民国时期。
不管通过老照片,还是通过文人雅士的日记,都能发现,老北京的很多过年习俗如今还在延续:贴春联、逛庙会、祭祖……不过在《北平旅行指南》中,提到了当时一个鲜为人知的习俗:农历正月的一整个月,妇女禁止针线缝纫,因此,正月又有“妇女节”之称。当过了正月初五之后(初一至初五,女性多不让出门拜年),妇女便可以出门贺岁,此时,不论大家小户,妇女结伴到热闹的地方游玩。
岁末除夕夜,人们焚香祭神,彻夜不眠,俗云“守岁”。当天夜里,大部分商铺通宵营业直至东方破晓,然后闭门休息,从正月初一一直到正月初五,“破五”之后才开始营业。因此,清末民初,在北平生活的人,要在岁末储备这五天的“干粮”,否则,这五天就有无处吃饭的可能。上世纪三十年代开始,除了一些大的餐饮商号外,一些饭馆在这五天照常营业。
除了吃喝玩乐,对于小孩子来说,春节的诱人之处,还在于能拿到压岁钱。上世纪三十年代,家境好一点的,给孩子的压岁钱是一银元,这不是一笔小钱。如果是一般家庭,会给孩子包上一百个铜板,寓意“长命百岁”。在1935年银元废止后,很多人给孩子们送的是钞票,当时市面上流行各种压岁钱封袋,将纸币装在里面,非常美观。
住房
房价最高每平方米三十四元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北京城,房价并不算贵。1924年,鲁迅在北京阜成门内买下一座小型四合院,占地四百平方米,大小房屋共十间,当时总价八百大洋(八百银元)。与同时期上海的房价相比,简直亲和太多。上海著名中医陈存仁(1908-1990)在《银元时代生活史》中记载,民国十六年(1927),他在上海老城区看中一幢两层小楼,卖方喊价为两万五千银元,可见房价之高。
1927年,鲁迅定居上海。因为上海房价太高,鲁迅买不起,只能租房。鲁迅在《病后杂谈》中提道,当时的房租加水电以及“巡捕捐”(按房租百分之十四),“每月就是一百十四两,每两作一元四角算,等于一百五十九元六。”
当时的北京城,因为区域的不同,房价也有区别。上世纪三十年代,东安市场、西单商场的人流渐多,而且大栅栏、煤市街一带,饭肆栉比,戏院林立。因此这些区域的房价自然很高。以瓦房为例,单价最高的都集中在正阳门大街、王府井大街、大栅栏、廊房头条等区域,每平方丈(每平方丈大约十一平方米)能卖到三百七十元(合每平方米三十四元);其次是西长安街、东安门大街、金鱼胡同等区域,每平方丈能卖到三百一十元。
房价高的地方,租金也高。1930年,北京房租最高的地段是东交民巷、西交民巷、正阳门大街,平均每间月租十五元,其次,宣武门内大街、崇文门内大街、菜市口大街等,平房每间每月七元。
中国历史学家谭其骧在回忆上世纪三十年代北平生活的文章《一草一木总关情》中谈道,他单身时,房租每月五元左右,结婚后每月十几元。当时大教授住的房子大,每月租房花费在六七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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