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文官武将多如牛毛,违背同姓不婚习俗者极其稀少,目前仅发现张俊一例而已。不过在普通老百姓那里,同姓成婚的可就多了。宋哲宗在位时,礼部官员魏承训上奏说:“同姓而婚,例有明禁,而闽中愚民不晓礼法,同姓合娶者所在多有。”官府虽然对同姓婚配明令禁止,但福建一带违背禁令者比比皆是。
B 姑娘出嫁难苏辙“破家嫁女”
俗话说得好:没有嫁不出去的姑娘。不管女儿长得是沉鱼落雁还是鬼头蛤蟆眼,只要到了出嫁年龄,都会有成群结队的媒人上门提亲。男孩可就苦了,在广大农村地区,但凡文化程度低、手艺没学好、出门打工挣不了大钱、父母又不是生意人或者村干部的小伙子,都免不了要为自己的婚事发愁。
即使那些有文化有手艺的农村小伙,娶个媳妇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娶媳妇得拿彩礼,而这几年的彩礼是越来越重。在一些地方,订亲时要不掏出三十万以上的红包来,女方以及女方的父母是肯定不会答应的。女方倒不用花多少钱,过门时带过去一张大床、一台电视、一辆电动车以及红漆马桶和梳妆台,所有嫁妆捆一块儿,两万块钱封顶。
可是宋朝,情形竟然完全相反,那时候娶媳妇不需要多少彩礼,嫁姑娘倒需要很多嫁妆。
宋徽宗初年,苏辙的女儿要出嫁,为了给女儿筹办嫁妆,苏辙特地卖掉了他在开封近郊购置的一块田地,卖了九千四百贯,全让女儿带进了婆家。此时已是北宋后期,通货膨胀,货币贬值,但是一贯的购买力仍然相当于现在三百块钱。九千四百贯相当于现在多少钱?两三百万!苏辙在日记里说,他这是“破家嫁女”。换言之,为了给女儿办嫁妆,他几乎倾家荡产。
南宋人袁采说,一个平民家庭,如果不是特别有钱的话,必须在女儿还很小的时候就为其嫁妆做好打算。换句话说,你得早点儿攒钱,不能到女儿该出嫁了,才发现存款不足,置不到像样的嫁妆,而不得不卖地卖房。但是袁采没说要在儿子还很小的时候就为其彩礼做准备,这说明跟女孩出嫁比起来,男孩娶亲并不会给父母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
宋朝有很多平民家庭置不起嫁妆,不得不让女儿一直在家待嫁。例如南宋初年,四川华成县令侯可调查发现,他的治下竟然有几百个未婚老姑娘。这帮老姑娘之所以嫁不出去,不是因为长得丑,而是因为“娶妇必责财于女氏,贫女有至老不得嫁者”(程颢《华阴侯先生墓志铭》),男方父母一定要让女方拿出厚厚的彩礼,穷人拿不出,所以他们的女儿嫁不出去。
宋朝为什么刮起一股厚嫁风呢?因为宋朝女性拥有了一定的财产权。
按照大宋律条及社会习俗,妇女是有财产权的,但仅限于她的嫁妆。也就是说,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妻子不能与丈夫平分,她只能支配自己的嫁妆。而她过门时陪嫁的衣服、首饰、家具、房契、田契乃至丫鬟和老妈子,其公婆、丈夫以及丈夫的族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如果她与丈夫合法离婚,可以将这些陪嫁全部带走,而这对于婆家来说自然是一笔不小的损失。为了财产,有脑子的公婆决不会轻易虐待儿媳。可是如果陪嫁太少,或者像《窦娥冤》里的窦娥那样仅仅是一个童养媳,根本没有嫁妆,那她在婆家的地位就要一落千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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