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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楼被查封撕开封条接着住 消防等部门接报展开调查

来源:北京晚报
2020-11-03 11:47:00

公寓楼被查封撕开封条接着住

消防等部门接报展开调查 将严查违法行为

  因消防设施不合格,近日,位于南四环外的小红门路西侧的一公寓楼被整体查封。但是,据知情人反映,该公寓楼被贴封条后里面仍然住着人,租户们每天进门得先揭开封条,出门时,再把封条贴回原处。今天上午,属地政府表态将对该公寓楼进行逐户检查。

  现场多张封条被人揭开 

  “这栋公寓楼就在小红门路源源超市旁。因为消防检查不合格,已被消防部门贴了封条。但是,房东仍告知租户不用搬走,可以继续住。”在该公寓楼租住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公寓内住着不少人,“这让消防检查和查封成了摆设,关键是租户们的生命健康安全也受威胁。”他同时询问,“私自揭开政府部门贴的封条,算不算违法?”

  记者了解到,租户们在贴满了封条的公寓楼内租住并不轻松。因担心检查人员在院外蹲守,有时中午到的快递,租户晚上才能取;早上外出上班的租户,下班时看到附近有检查人员,不得不到公寓楼旁的小区打转,一直到天黑、检查人员走了才回家。即便是到家也不敢早开灯。

  “出门上班,房东也让我们出后门,还要求住在公寓内的租户出门别乱说。”一知情人说,公寓楼的西门及楼内的很多房间贴了封条,“不过,有些封条是虚的,可以揭开。”另一名知情人说,房东及部分租户都很警觉,“昨天上午,有一位女士路过内急进入公寓楼找卫生间,一租户立即询问房东怎么有陌生人进来,并说要再遇到这种事儿就别开门了。”

  王先生说,每天进出要揭封条,这日子过得让人胆战心惊,一是担心安全隐患,毕竟消防部门已贴了封条,但是又不好离开。之前,曾有租户要离开,房东与租户还因退租发生了纠纷。

  近日,记者赶赴该栋公寓楼现场调查。进入红色院门后,记者发现公寓楼前的两扇铁门已斑驳脱色,大门上耷拉着一张封条,底端还粘着一片透明胶带。细看发现,该张封条上盖着消防部门的印章。

  绕行至公寓楼的北侧小门,迎面一条长长的走廊,一间间住房分列在走廊两侧。在左侧第一间住房的防盗门上,记者便发现贴有一张封条,封条显示日期为“2020年10月28日封”。公寓楼一共四层,每层有十余间房间,不少防盗门上贴着封条。

  在公寓楼三层南段,记者听到一公寓内传出谈话声,但记者上前敲门时,里面的谈话声戛然而止。三层中段一房间内,几名女子正在聊天,开门看到记者后她们随即关上了门。“你们都在这里住吗?”记者问。“你是干什么的?”一名女子警觉地反问。执法部门将前往核查

  一位曾在该公寓楼居住过的租户告诉记者,源源超市里的一对夫妻就是房东。记者遂向这对夫妻进行询问。他们称,目前公寓内已没空房,“得等个六七天吧。”但当记者问及公寓已张贴封条一事,对方立刻反问:“你问这些干什么?你是干什么的?”

  12345市民服务热线也接到了相关投诉和反映,并第一时间将此事进行交办。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律师认为,进家门得揭封条,出家门再把封条贴上,这不仅仅会令租户、房东置身安全隐患之中,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消防部门贴的封条,就是一道行政执法命令,“它有两方面作用,第一是告知外界,包括房屋的产权人或是使用人,该房屋有消防安全隐患。第二是限制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的使用,以免将安全隐患变成现实,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刘昌松称,消防执法命令必须得到尊重和执行,撕毁封条和进入使用,就是违反政府行政命令,阻碍公务执行。他说,辖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项、第(2)项规定,处以当事人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例如经警告仍不改正等,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今天上午,属地政府一位负责人表示,该公寓楼因消防通道不畅通以及消防设施缺乏等问题,已由消防部门张贴封条封闭。她明确表示,擅自撕毁封条进出是一种违法行为。政府将联系消防部门现场查看封条情况,“一旦有破损,就立即新补一张。”

  另外,该负责人解释,因该处公寓是由个人租用南郊农场土地建设并用于出租,执法部门将进入公寓逐户检查,一旦查实有生活痕迹,将立即进行整改。

  北京晚报记者 张淑玲 文并摄

责任编辑: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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