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检察机关重拳打击黑恶犯罪 同时对“套路贷”等新型犯罪防治并举
对1855名涉黑恶嫌疑人提起公诉

“村霸”刘永添等54人涉黑恶案件宣判现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至5月14日,广州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案件81件449人,提起公诉46件378人;批准逮捕涉恶案件489件1297人,提起公诉468件1477人。” 昨日上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州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学东表示,广州检察机关重点打击“村霸”“街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并对“套路贷”、收取“网上保护费”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防治并举,在持续精准打击的同时,确保不枉不纵。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发力,以更高标准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键时期新胜利。
文、图/方晴
2019穗检新征程专题
案例
打击“村霸”:利用宗族势力垄断经济事务,白云区李某林等34人被公诉
今年3月11日至22日、4月2日至3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林、李某亮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李某林自1996年至2017年,先后担任原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罗岗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社长、罗岗村村委书记、罗岗村经济总公司顾问等职务。期间,被告人李某林依靠其家族兄弟被告人李福某、李泰某等人,采取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震慑本社干部、村民,逐步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为了实现对罗岗村辖区内大型工程项目的垄断,达到侵吞罗岗村经济联合社集体财产的目的,有组织地在罗岗村范围内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持有枪支、职务侵占、盗窃、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等犯罪事实,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已起诉农村涉黑案件18件、涉恶案件11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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