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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总是有种神秘感,印象中感觉彼此间刚说完“新年快乐”,农历的春节就已经来临。无独有偶,2月14日,春节后的国新办第一场发布会,又被最高检拔得“头筹”,以“中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再一次吸引了社会各界的目光。
从这次发布会上记者得知,有一项制度甚至得到了联合国副秘书长兼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由衷的赞叹,那就是中国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埃里克看来,中国检察官代表公益提起诉讼,甚至可以把政府部门作为被告,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一个体系,光这一项制度就使得中国的司法制度成为全世界最有力的司法制度之一。
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有什么特别之处?“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说道。“不看广告看疗效。”中国检察机关2018年办理的11万余件公益诉讼案件中,生态环境领域的案件为59312件。这近6万件案件,督促被毁损污染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得到修复的有210万亩。这还仅是陆地上的、静态的、看得见的公益诉讼的治理效果,还有水流走了,看不见的治理效果。
也许你会问,检察官不是应该站在法庭上指控犯罪,保一方平安吗?怎么今天做上了保护青山绿水的天使?这也是此次采访中记者最想追问和了解的。
其实,这项制度的推出也不是各方一拍即合的。不仅有的检察官不愿意,一些检察长不愿意,一些政府官员更不愿意。有的年轻检察官说,他们当初毕业满怀理想“不忘初心”,就是想做正义的化身,公益诉讼大部分工作都在做诉前指导提出“检察建议”,谁不愿意出庭“亮剑”啊?有的检察长习惯于“反贪反渎”大权在握,走到哪里威风凛凛,现在要给政府出“检察建议”,工作量无形间加大不说,谁愿意得罪地方领导?政府部门更是振振有词,我搞发展是为了经济,怎么轮到你检察院来“挑刺”呢?各种闲言碎语,很多人拿不准、也有人在看笑话。
据说,这种现象和声音通过各种渠道传到了最高检领导的耳朵里,反倒是更加坚定了最高检党组加大推动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的决心。2018年夏天,拿出机构改革的总盘子之前,最高检党组率先提出撤销铁路运输检察厅,增设公益诉讼检察厅的方案,报中央审批。
“没有等大盘子,可能是总方案没有完全成熟,有不同的意见,酝酿讨论和审批时间都会比较长。但设立公益诉讼厅的想法很确定也很急迫。”一位厅长对记者透露。
后来,众所周知,2018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强调,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要以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案效果、推进专业化建设为导向,构建配置科学、运行高效的公益诉讼检察机构,为更好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提供组织保障。
自此,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开展监督,成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的增长点。
与此同时,因为看到了问题的本质及对工作难度的预判,最高检强调,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质”比“量”更为重要,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不能把发出检察建议的数量当政绩,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既要严格执行诉前程序,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又要抓住典型,实现起诉一起、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张军甚至给很多检察长开起了“小灶”,“输出”工作方法。他说,“理念不同,天地就不同。理念问题不解决,公益诉讼效果很难落地落实。怎么让地方政府知道你助力政府法治建设?要沟通、做工作。不要总把监督挂在嘴边,要设身处地把自己摆进去,这也是艺术。”
“公益诉讼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去创新做工作。检察机关的工作是为了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党中央赢得民心,赢得了民心当然也会赢得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这也是最高检党组提出的“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核心。据悉,这本来是2018年5月张军最早在民行厅就公益诉讼调研提出的要求,目前已经成为延展到所有检察职能运行的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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