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称为京城骑行圈第一案的“落坡岭案”中,7名骑友被判赔偿死者家属3.8万元。

落坡岭案当事人汤先生(黄衣者)等骑行爱好者组织骑行活动
记者近日从北京一中院获悉,去年5月,在门头沟石担路又发生一起骑友意外死亡的案件。
并排骑行时,李凌因为另外一名骑友王志的接触摔倒,倒向了一侧行使中的大货车,李凌受伤,送医后不幸死亡。
此案一审,门头沟法院判决骑友王志和大货车司机各承担50%责任和30%的责任,分别赔偿死者家属56多万元和44万多元,死者王志自担责20%。
被告王志不服上诉,北京一中院终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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