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记者多方联系李似龙,但均无回应。
纪检部门查实296号文件被“收回撤销”
在金土地公司的代理律师张丽看来,296号文件这个决定千亿矿产权益归属的关键证据是“破绽百出”。
法庭调查笔录显示,2007年7月20日,西宁市中院法官到青海省商务厅调查紫金公司股权变更情况,该厅外资处处长王熙惠答复:“自2003年7月9日至今,对于青海紫金矿业公司,商务厅一直未做过关于其任何变更的申请和批复。”
同年12月6日,西宁市中院再度调查紫金公司股权变更情况及296号文件真伪。法庭调查笔录显示王熙惠的答复是,“兴青工贸提出过,但未审批。华利公司、紫金公司没有提出过申请”。这不免让人生疑:紫金公司没有提出过申请,何来针对紫金公司的296号批复文件?
令人不解的是,紫金公司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财务资料用于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的时间,是在296号文件印发之后。
《经济参考报》记者还发现,296号文件批准的股权转让方是“香港华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而不是李似龙的“香港华利国际有限公司”。记者登陆香港公司注册处网站,查询结果显示“香港华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并不存在。
为了甄别296号文件真伪,西宁市中院在2014年4月10日开庭之后又进行了两次调查。青海省商务厅两次向法院复函,称“当时具体经办人张丽芳现在国外学习无法求证”“查清事实后即向法院正式回复”。而青海省商务厅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当时张丽芳在商务厅正常上班,并未出国学习。296号文件真假莫辨,青海省商务厅始终未形成结论向法院正式回复。
“296号文件疑点重重,但凡有一个职能机关较真,真假立辨。”金宗博说,自2007年开始,他就此进行申诉、检举、投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穷尽行政救济途径。十年过去,296号文件仍像一只无法打开的“暗箱”。
2017年6月,走投无路的金宗博通过“网上发帖”,“曝光”296号文件涉假。出乎意料的是,网络曝光引起青海省纪委的关注。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来自青海省纪委的信息获知,省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在与金宗博沟通、反馈过程中表示,经省纪委核查小组调查,省商务厅出具过296号文件,但发出后不久发现有问题,作收回撤销处理。
此前,就296号文件真伪,金宗博曾数次向青海省商务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4月和5月,该厅两次向金宗博复函,均称“296号文件系真实文件”“296号文件原始档案丢失无法公开”,却回避了省纪委查实的该文件被收回撤销的关键事实。为此,金宗博于2018年5月向商务部提出行政复议。
来自商务部的材料显示,青海省商务厅2018年6月5日在给商务部的行政复议答复书中称,“文件(296号文件)内容不当”“该文件已被收回撤销”。
令人费解的是,青海省商务厅在上述答复书中强调:“我厅给申请人的答复中虽未明确该文件已被撤销的事实,但并非故意隐瞒抵赖。”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谭秋桂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296号文件明显有悖常理,存在严重造假嫌疑,不排除涉假嫌疑人利用红头文件寻租,有待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谭秋桂同时表示,尽管296号文件被青海省商务厅作收回撤销处理,但它具有溯及力,使得被撤销的行政行为从一开始就失去法律效力,等同从未做出过;法院将撤销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庭审重要证据,裁判结果自然缺乏合法的事实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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