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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老人疑被车撞无人认 检方破解“零口供”肇事逃逸案真相

2018-04-02 14:20:58 检察日报

  “无法对闽xxx号轻型货车与人力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痕迹形态进行鉴定。”望着手中鉴定所的回复函,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林直龙双眉紧锁。

  不能确定三轮车是被货车所撞,犯罪嫌疑人余长云也不认罪,相关证言反反复复……面对这样一个棘手的案件,林直龙决定以侦查实验还原真相,并在法定期限的最后一天,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3月26日,余长云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疑点重重 谁是真凶

  2017年12月15日6时30分,福清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龙田镇东壁岛海堤,一辆轻型货车(闽xxx号)撞到一辆人力三轮车,肇事司机驾车逃逸。后被害人余老汉经救治无效于今年1月1日死亡。福清市公安局经过立案侦查,认定余长云就是肇事逃逸者,遂于1月10日提请福清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案卷摆在了林直龙的案头。

  翻阅完整个案卷之后,林直龙疑窦丛生。

  犯罪嫌疑人余长云到案后虽承认当天驾车经过事故地,但坚称从未见过一辆人力三轮车,更没有撞到任何车辆。余长云的律师表示,余长云构成交通肇事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尚不具备逮捕条件。

  相关10余名证人众说纷纭。有人称看到被害人是被一辆工具车撞倒,有人称余长云曾亲口承认撞了人,还有人称余长云的车辆开走之后才发生事故……没有一名证人能够清楚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而最近的监控视频距离现场达1300米。

  尤其让林直龙感到蹊跷的是,车辆碰撞的痕迹比对鉴定意见缺乏。痕迹比对鉴定意见往往是交通肇事类案件定案最为关键的证据之一,是证实两辆车发生碰撞最为直接的客观证据。鉴定所出具的回复函表明,由于离案发时间过长,无法准确勘察两车相撞、碰剐时留下的痕迹新旧程度,因此无法鉴定。

  “两辆车相撞后,却无法在肇事车上找到碰撞后的痕迹。”林直龙说,“办案十几年,我还从未遇见过这种情况。”

  肇事者究竟是不是余长云?林直龙认为,有疑点就必须调查核实,在有确凿的证据支撑之前,不能轻易下结论。然而,面对这样一个棘手案件,如何在7天审查逮捕期限内补强证据、形成证据锁链,成了摆在林直龙面前一个不小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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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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