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庞革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野生动物养殖转产转型迫在眉睫。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养殖场户“腾笼换鸟”,有序有效转型转产。广西是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重点省区,蛇类、竹鼠类数量分别占全国的70%、60%。今年以来,广西为养殖户量身订制转型方案,采取兑现补偿款、小额信贷扶持、产业奖补等措施,指导帮助养殖户转型转产,巩固脱贫成效。

广西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各村寨处处洋溢着丰收的喜人景象。
潘志祥摄(人民图片)

在四川省南充市区的嘉陵江段,“退捕转产”的顺庆渔民陈志德带着公司十多名曾是渔民的打捞人员,正清理河上漂浮的垃圾和树叶,为嘉陵江美容。
黎 涛摄(人民图片)

广西昭平县北莱村竹鼠养殖基地。
资料图片

为配合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江西有序推进鄱阳湖沿湖渔民退捕上岸、回收拆解渔船。图为在江西鄱阳湖都昌矶山附近水域,渔民收拾船具上岸。
傅建斌摄(人民图片)
兑现补偿款
走进广西贺州市昭平县黄姚镇北莱村原竹鼠养殖基地,“咕咕咕”鹧鸪低鸣声此起彼伏。
“70天就出栏7300多羽鹧鸪,毛收入11万多元。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基地带动更多的贫困户参与鹧鸪养殖。”昭平粤桂协作鹧鸪产业养殖基地负责人温金才开心地说。
昭平县扶贫办主任彭斌说,他们将大力扶持辖区原来养竹鼠的500人转型养鹧鸪,养殖户年收入有望增加3万元以上。
“存栏的2938只竹鼠,政府全部进行了妥善处置,我领到了52.88万元补偿款。”百色市田东县义圩镇朔晚村贫困户黄日近打算用补偿款新建一家养猪场。
为妥善做好野生动物养殖补偿处置工作,确保从事蛇类、竹鼠、蛙类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贫困户不直接因此返贫,今年6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及时采取政策兜底、综合利用、转产转型、科学放生、种源留存、无害化处理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处理方式等措施,有效地推进处置工作。
自治区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张振球告诉记者,今年6月之前,广西从事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养殖的贫困户,大部分都是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鼓励下从事竹鼠、蛇类、果子狸等养殖项目,基本上没有办理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育证。为确保这些养殖户不因受政策影响出现返贫现象,《指导意见》确定补偿范围时,明确将“享受自治区特色产业奖补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养殖户”纳入合法养殖场(户)范围。与此同时,合法养殖范围还规定了“其他合法养殖的农户”,其中包括地方政府、扶贫部门指定的致富带头人及其带领养殖的农户等,不论是否持证,都可以界定为合法,依法给予补偿。
百色市田东县隆圆蛇类养殖场养殖有眼镜蛇、滑鼠蛇等,年均纯收入在8万元以上。“我起初有些抵触情绪,经过工作人员的政策宣传引导,最终领取了补偿金,接受了转产发展。”蛇场负责人黄红评说。
截至目前,广西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蛇类1600多万公斤,处置率100%;其他动物种类382万只(头),处置率100%,已兑付养殖户补偿款11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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