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工网北京4月19日电(记者 王冬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巡视员文海忠在今天召开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二季度新闻通气会上介绍,天保工程实施20多年来,天然林保护取得了巨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成为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之一。据统计,到目前为止中央财政对天保工程的总投入已经超过4000亿元,天保工程累计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2.75亿亩、后备森林资源培育1220万亩、中幼林抚育2.19亿亩。

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以及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标志着我国林业发展开始从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天保工程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天然林,加快退化天然林修复,促进林区民生改善。天保工程从1998年试点起步,2000年到2010年完成了第一期建设任务,目前正在进行的第二期实施期限从2011年到2020年。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始终坚持强化天然林资源保护,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制,完善管护模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天然林管护体系;坚持保护与培育相结合,通过加强公益林建设、后备森林资源培育、森林抚育等途径,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林区职工收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天然林保护作出重要指示,2014年初,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对此,国家林草局、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等原则,积极采取“停伐、提标、扩面”等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广大天保干部职工不懈努力,极大地推动天然林保护向更广、更深、更高层次发展,实现了全面保护天然林的历史性转折。
一是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在天保工程二期停伐限产的基础上,2014年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和龙江森工集团开展停伐试点,2015年出台的中央6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有序停止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具体步骤,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全面取消了“十三五”期间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限额指标,10.58亿亩国有天然林全部停伐,每年减少森林采伐量约900万立方米,彻底扭转了天然林过量采伐消耗的局面。
二是逐步提高天然林保护有关政策补助标准。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有关部门适时调整提高天然林保护有关政策补助标准,其中国有林管护补助2011年到2014年每年每亩5元,2015年提高到6元、2016年提高到8元、2017年提高到10元;天保工程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补助基数,也从2008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80%,逐步提高到了2016年的80%,较大改善了林区职工社会保障水平。
三是天然林保护政策补助范围逐步扩大到全国。目前,全国新纳入天然林保护政策补助范围的天然商品林面积已经达到2亿多亩,其中国有林6000多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林1.4亿多亩,基本实现了地域全覆盖。
四是着力健全完善天然林保护长效机制。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由国家林草局牵头起草制定《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2019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方案分阶段明确了到2020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建立天然林用途管制制度、健全天然林修复制度、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和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支持政策、强化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保障等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天然林保护事业需要长期遵循的根本政策文件,是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的总依据。
五是促进天然林保护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我国的天然林主要分布在山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通过设置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人口和林区职工从事森林管护和工程建设项目生产活动,发展林业特色经济。目前,各地依托天保工程和天然林保护选聘生态护林员37万余人,带动130多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收到了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双赢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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