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警务指挥处主任周高利看来,许奎的公安系统“一级英模”是靠破获一起起案件堆出来的。
37岁的许奎是江岸区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在14年的从警生涯中,他共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600余起,算下来平均两天破案一起。这些案件集中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抢劫、抢夺、盗窃,诸如此类。
由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完善、侦查破案能力的增强,以武汉为例,大案呈现逐年下降趋势。10多年前,武汉的命案一度达到200多起,至2017年,武汉命案降至68起。
在许奎看来,案件没有大小之分,当事人会觉得自己的事情是最大的,刑警的职责就是尽全力去破每一起案件,不放过每一个坏人。
近日,人社部、公安部联合发文授予许奎“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光荣称号。发文指出,许奎带领民警先后破获各类案件26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70余名,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他锐意进取、奋勇争先,创建以他名字命名的“许奎工作站”,积极推进 “四侦一化”(刑侦、技侦、网侦、视侦和公安信息化)合成作战,先后总结出12项网上作战、信息化破案技法,有效提升了整体实战打击能力,成功经验在全国得到广泛推广。

许奎。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供图
“案件没有大小之分”
许奎至今对一个抢夺案件印象深刻:一名女生在街上被抢包,报警后不配合调查,推脱说上班没时间写报案材料。后来许奎多次做工作,接女生下班去现场,女生才配合调查,案件随即告破。“她说她报警就是跟我们说一声,她的包被抢了,没指望我们能破案”,这让许奎心里很不是滋味,经过了解他才知道,女生之前被抢过两次包,报过两次案都没有结果。
许奎说,以前命案、恶性暴力案件相对来说多一些。破那些大要案,都不见得有充足的警力,更何况是对于这些小案。但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关乎到群众自身利益的小案,“案件没有大小之分”。
2004年,从警校毕业的许奎通过考试,成为一名警察。一心想进入刑警队的许奎最初被分到了基层的派出所。刚开始他还有些失落,觉得自己一腔热血,从警就想去抓坏人,当不了刑警,梦想就实现不了。
当时的派出所教导员对他说:“傻孩子,派出所一样有刑侦,你好好干,一样可以圆梦”。到了派出所之后,许奎安下心来,如饥似渴地学习做笔录、询问、抓捕等方面知识。
许奎受理的第一个案件是一个掉包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故意将包丢落,后面的同伙捡起包要与在场的受害人平分包内钱物。而后丢包的人返回寻找,以检查包为由趁机盗走受害人包内财物。
许奎说,当时发生这样的案子,派出所受理了以后就放在那不管了。他问别的民警原因,得到的回答是“一天到晚案子多得不得了,哪有这么多精力去搞”。许奎说书上说了要调查走访,虽然他的说法被认为“书生气”,但他还是到附近去问群众,到银行、邮局看看有没有装摄像头。案子最后没破,但他认为,做了该做的事。
2005年,武汉市台北街派出所辖区连续发生汽车撬盗车牌敲诈案。小案侦查遇尴尬在基层普遍存在,嫌疑人每次只敲诈100元现金,单起案件损失不大。但此类案件线索少,工作量大,往往不被重视,报案人也不是很配合。许奎通过大量回访、取证,串并起近百起案件,从涉案账号、银行卡交易流水中摸索规律,最终将案件侦破,成为全市最大的一宗撬盗车牌进行敲诈勒索的案子,许奎也因此立下了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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