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如何撕掉易受伤高危职业标签
近日,湖北省京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刘贵斌在执法过程中,为了保护群众不幸牺牲。
近年来,在交警执法过程中不时出现一些危险情况,交警的执法环境和安全意识亟待引起社会更多关注。
“交警本身就是一项集高污染、高危险、高压力于一身的职业。最近几年,交警在执法时遭遇违法者逃避处罚、暴力抗法、强行闯关,甚至行凶报复的情况屡有发生,不少交警因此受伤,甚至牺牲。”北京警察学院教授罗瑞彪说。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教授丁立民的学生就是基层交警,面试前刚遇到一场事故。
“当时他坐着轮椅就过来了,对我说,‘老师,我捡了一条命’。”丁立民说,“警察执法就好比士兵上了战场,确实要做好遇到危险情况的准备,但是也应该采取各种办法避免危险的发生。”
丁立民认为,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最突出风险就是二次事故,也就是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遭遇事故。现在路上的疲劳驾驶者不少,这是对道路安全危害最大的,对交警执法的安全也构成威胁。
罗瑞彪认为,以前,很多人觉得交警在路上指挥车辆行驶十分威风,可如今,交警却成了道路上易被伤害的高危职业。很多潜在的风险是伴随交警职业工作的特殊性而导致的,因而也就不容易找到方法化解,更应该从根本上找原因。
“为什么会出现横冲直撞的歹徒?为什么很多人不听交警指挥甚至暴力抗法?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很多人太浮躁易怒了。之前流行过一个词叫‘路怒症’,就是说很多机动车驾驶员容易出现攻击性和愤怒行为,如果这些根本原因得不到解决,在发生矛盾纠纷时,交警就难以避免受伤甚至牺牲。”罗瑞彪说。
面对种种不可预估的危险,需要进一步从各方面强化交警执法的安全保障。
丁立民认为,实际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瞬息万变,一方面要从人力、技术、设备等方面不断加强交警的执法安全保障,另一方面交警自身也要不断提升安全意识,随时绷紧安全这根弦。
罗瑞彪认为,尽量避免交警牺牲是一直在努力的方向。其实,不仅是交警,整个警察队伍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给人民群众一个稳定安全的生活环境,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我们还是希望多做正面积极的引导,从根儿上减少诸如‘路怒症’这样的不良情绪或现象发生,大家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安宁、融洽的社会环境,不良情绪、负面情绪少了,很多问题自然迎刃而解,悲剧也就不会再次发生。”罗瑞彪说。
北京警察学院从事车辆安全驾驶和特种驾驶培训工作的张思维老师认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教育市民养成良好的交通驾驶习惯,对道路出行安全怀有敬畏之心和谨慎之心是非常重要的。
“虽然在我看来,良好而文明的交通出行礼仪的形成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但这毕竟需要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现阶段我们最应当做的,还是要尽可能为交警执法提供最完善最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配备最精良最完善的安全保障设备,例如使用信号灯、设置路面障碍和佩戴反光设备等,都可以通过控制道路上车辆的车速来保护交警执法的人身安全。”张思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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