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执勤不怕身累只忧群众不理解
“五一”过后,河北省石家庄市碧空如洗。
“这难得的好天气着实让人感动。”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民警王亚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雨中浇警、夏日焦警、雪中跤警”,这句玩笑话尽显交警日常工作的自然环境。
路面执勤交警不仅经历风吹日晒,而且还要和汽车尾气、雾霾“零距离”接触,但为了方便与行人、驾驶人沟通,交警很少戴口罩。在石家庄雾霾最严重的时候,交管部门曾经为一些执勤民警配发了佩戴在面部的鼻用空气净化器。然而,由于影响到与执法对象交流,这一设备很快被弃用。
“加班和值班再正常不过了,加上护学、进校进企宣讲等工作,每天在路上待八九个小时是常态,碰上恶劣天气更是没点儿。”河北省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四中队中队长马美娜说,虽然规定每人每天执勤时间在7.5小时内,但她和同事每天的工作时间都超出不少。
不过,在王亚男和马美娜看来,交警执勤面临的最大问题并非这些自然客观情况,而是暴力对抗交警执法情况时有发生。
就在“五一”期间,衡水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苑冠华在执勤时就遭遇这样一起事件。执法系统显示,一名因二次酒驾被吊销驾照的车主驾车上路行驶。苑冠华带领两名辅警上前拦截,这辆汽车却加速向他们冲过来,蹭着民警身体逃逸。随后,此案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刑事处理。
2016年7月,衡水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执法中,遭遇驾驶人和乘车人谩骂、殴打,最终驾驶人及一乘车人因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另一乘车人被行政拘留。这一案例入选河北公安系统2016年民警现场执法执勤案例示范。
河北省公安厅对上述案例的点评中指出,交警是执法量最大、接触群众最广泛的警种,执法任务重、风险高、阻力大,作为一名交警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相对人不理解、不配合甚至辱骂、推搡时,要保持克制,文明理智,切忌冲动;相对人妨害公务、暴力抗法、暴力袭警时,要果断处置,维持秩序,迅速报警。
“文明理智和果断处置之间,这个度其实并不好把握。”马美娜直言,从她十多年的从警经历来看,交警的执法环境近年来发生了明显变化,很多群众对交警的执法和服务有所混淆,甚至一些违法行为人为了逃避追究而故意“挑刺儿”甚至“煽动群众”。
前不久,邢台市公安交警支队民警朱永利在巡逻执勤中,对一辆逆行的电动三轮车予以纠正,但驾驶人却对交警恶语相加、动手推搡。当时围观的群众很多,却没人出来为交警说句公道话,甚至还有人起哄喊“交警打人”了。
向记者讲述这事时,朱永利倍感委屈:“交警虽然身累,但远远不及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抵触交警工作的‘心累’。”
之所以发生诸多暴力对抗交警执法案件,在马美娜看来,与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不无关系。一些严重违法者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处理,但更多的只是行政拘留或口头教育。
令人欣喜的是,现在不配合交警执法、暴力抗法的情形正在减少。“2016年、2017年两年,我经历了七八起暴力抗法案件,到今年这样的案件少多了。”在苑冠华看来,现在交警规范执法,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之公安机关对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正在提高。
“交警承担着疏堵保畅、处理事故、普法宣传等诸多工作,要完善科技设施,向科技要警力,减轻交警的工作强度和恶劣环境对身体的伤害。”朱永利说。
交警执法遭遇驾驶人两次开车撞击
“我去拦他,他开车连撞我两次。”
说起一年多前执勤时遭暴力抗法的经历,湖北省襄阳市长虹警务平台民警李军仍心有余悸。
2017年4月11日7时,正值早高峰,按照要求,李军与同事王刚在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路口站岗执勤。
一辆无牌轿车违规占用公交车道。见状,李军和王刚两人上前拦截,示意司机靠边停车。然而,司机不仅没有停车,还突然变道,加速闯红灯逃离。
李军立即骑上警用两轮摩托车追赶无牌轿车。司机看到车后的李军,便调转车头开进仅容一辆车通行的窄路,意图阻止李军对其进行拦截。
李军锲而不舍,最终在樊城区华丰路路口将违法车辆拦截。按照执法规范,李军将警用摩托车横在违法车辆前,示意司机下车。
就在这时,让李军惊悚的一幕发生了——司机不仅没有下车,反而加油门朝李军撞了过来。
“我当时还没有来得及从摩托车上下来。”李军说,轿车直接将他和摩托车一起撞翻在地。
看到有人开车撞警察,附近市民慌忙跑进周边店铺内躲避。
司机再次开车逃离。
“他开车撞,我估计他可能有问题,要么是毒驾、醉驾,要么是车内有管制物品,因此绝对不能让他跑了。”李军说。
被撞第一次时,李军的右手小拇指被撞。他忍住疼,扶起近300斤的摩托车,再次追赶肇事车辆。
追击路上,李军看到肇事车陆续撞上多辆民用车和路边多名骑车市民。直至樊城区建华路路口,李军冒险逆行,又一次将警用摩托车拦在了肇事车前。
“司机看到我再次拦截他,又朝我直接撞了过来。”李军苦笑说,这一次他直接被撞飞,身上的装备和帽子都摔出去了。等他再爬起来时,肇事车已没了踪影。
最终,樊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归案。经法院审理,黄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法院决定对黄某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被黄某驾车撞击时,李军很意外也很震惊。“民警正常执法,执法对象不仅不听指示,反而抗法。”他认为,要解决民警特别是一线交警面临的执法遭反抗困境,需要强化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手段,也要强化全民尊法守法意识。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自2014年以来,袭警辱警事件在襄阳时有发生,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为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襄阳市公安局去年成立了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具体负责市直单位的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襄阳市公安局还制定了依法履职免责、澄清正名、佩戴执法记录仪、受伤民警“绿色通道”、定期通报、责任追究、定期研究等制度,理直气壮为民警依法履职撑腰壮胆,维护民警权益。
“袭警事件的发生,不仅给基层民警一线执法带来困难,也给民警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造成巨大冲击,严重破坏了健康安全的执法环境,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襄阳市樊城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杨朝晖说,组织上要为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创造条件,法律上也要构筑民警正常执法保障机制、加大对抗拒执法的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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