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非常态,有些软件一更新就不能用
一些企业把信息无障碍仅当成献爱心、做公益,信息无障碍始终像一件可有可无的事
“其实,关于信息无障碍的技术标准,一直都是有的。”深圳市信息无障碍研究会首席专家张昆介绍说,相关的国际标准,早在20年前就已经开始创建。
1994年,万维网的发明者蒂姆·伯纳斯·李创立了万维网联盟“W3C”。作为Web技术领域最具权威和影响力的国际中立性技术标准机构,“W3C”早在1997年2月就成立了Web无障碍推进组织,开始制定一系列关于Web无障碍的标准、规范、检测方法和技巧,并与世界各地的政府、企业等机构携手合作,在全球范围推广信息无障碍的标准。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也有类似条款。比如,2008年修订通过的《残疾人保障法》、工信部于2012年更新的《网站设计无障碍技术要求》、国务院2016年颁布的《“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以及前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实施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基于无障碍需求的设计与设置原则》国家标准中,都有涉及信息无障碍的内容。
“遗憾的是,虽然公布了相关规定,其中却很少提到违反规定后的惩戒措施。这就缺乏了一种强制的约束力。”张昆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由于缺乏法律约束,对于很多机构尤其是企业来说,进行信息无障碍建设并不是一种必须,而成了加分项、选做题。
尤其在前期开发阶段,不少机构都因为资金或人力紧张,选择性无视信息无障碍的建设。即使做了一些相关的补救,也经常会由于没有建立标准、没有纳入规范流程,造成产品在版本更新后,本来已改善的功能被重新覆盖。回顾这些年的信息无障碍建设,张昆认为,了解这一概念的企业和机构虽然在增加,但总体来看只能说是呈“螺旋上升”的趋势。
李重阳两年前接受《新华每日电讯》采访时,曾向记者展示盲人如何使用滴滴打车。但现在,他告诉记者,不久前滴滴的一次版本更新,就造成部分功能无法被朗读,导致视障群体无法使用。“我们这些人只能互相转告:某某版本千万别更新!”
接受采访时,钉钉的石佳锐不断向记者强调,为产品做无障碍改造,对他们来说“是一件有情有义的事,完全无关KPI。”鹏华基金的高鹏则指出,“A+钱包”做无障碍化是在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是用他们的主营业务能力和金融科技水平进行信息扶贫。
而为中国平安的官方网站进行无障碍优化,在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的相关负责人看来,“是平安产险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为公益事业贡献绵薄之力。”
可是在李重阳看来,正因为一些企业把信息无障碍仅当成献爱心、做公益,才影响了他们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自己的产品。“因为他们总抱有慈善的观念,信息无障碍始终像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今天这个版本改了、明天版本一更新又忘了,像狗熊掰棒子一样,是不会做好的。”
在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包括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残障群体使用信息资源的无障碍和平等化同样被写入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无障碍方面没有做到位的企业,不仅将面对诉讼的麻烦,还极有可能要接受严苛的惩罚。
美国已有数百起关于无障碍技术的法律诉讼,诉讼对象不仅包括信息化产品、服务的提供商,也包括公共实体服务的提供商,比如梅西百货、美洲银行、迪士尼乐园等。
在这种压力下,相关机构不得不从建设之初,就主动考虑信息无障碍。“这当然会增加相应的成本,但如果迟早要做,不如做在前面。”张昆给《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打了个比方,“就像一座居民楼,如果在建设之初没有电梯,后来又不得不加装电梯,不仅极大地提高了成本,还有可能破坏基础结构。”
有关信息无障碍的建设,也不全是麻烦。一些企业甚至从中尝到甜头,把信息无障碍建设当作创新的动力。在IBM、微软、Facebook、Google等企业当中,信息无障碍建设的基础不是公益,而是研发。
曾任IBM全球信息无障碍中心首任总裁的王馥明介绍说,在IBM有很多员工都是残障人士。其中一名全聋的俄罗斯工程师,正是因为听不到、无法说话,为了让自己跨过所面对的障碍,他的创新意识非常强,并因此拥有300多项发明专利。“他给我很大的启发,因为他解决困难时的观点跟角度与常人不同,而这其实正是一个很好的创新机会。”
十几年前,当IBM建立信息无障碍中心时,从销售岗位被派过来的王馥明对信息无障碍建设也没有概念。可是,与盲人、聋哑人等残障人士工作了一段时间,看到他们身上的创新活力之后,她明确地意识到:“信息无障碍不是仅针对残障群体的公益行为,而是创新与发展的机会,是企业生存竞争的长远重点。因为科技的本质,就是克服障碍、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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