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部法律将更好保障退役军人权益-中工军事-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军事

军情

通过!这部法律将更好保障退役军人权益

2020-11-11 21:39:5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孙少龙)历经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了退役军人保障法。这部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退役军人保障法包括总则、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法律责任、附则10章,共85条。

  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退役军人待遇如何确定?这部法律规定,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同时规定,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针对广大退役军人关心的退役安置问题,法律规定,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同时,法律还规定,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编制保障。

  在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法律也为退役军人送出“大礼包”。法律规定,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统筹安排,可以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同时规定,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等融资优惠政策。

  此外,法律还对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等工作作出规定,如明确退役军人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编辑:李学平
 
 
 
 

图片

 

图片

 
 

专题

  • 专题

    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

  • 专题

    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3周年

  • 专题

    2020最美新时代革命军人

  • 专题

    领航强军新时代

  • 专题

    “最美退役军人”风采录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