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友芝隶书联
研究中国书画文物交易,“拍卖会”形式、过程、理念和行为,肯定是第一个要追究的学术目标。与画廊经营的主客双方点对点买卖交易相比,“拍卖”引进了一个非常关键的第三方概念,买卖双方并不直接交易,而是有一个委托方在居中调停。而且买方也不是明确的特定对象,而是处在不断变动之中;谁出价高谁就是买方。拍卖的特征,就是竞价竞拍,谁出价高谁得。
拍卖的形式是近代从西方引进的。据说清末圆明园遭劫,八国联军士兵在北京,把盗抢到的珍贵文物在现场就进行官兵小圈子内的临场拍卖,买卖双洽,秩序井然。当时中国老百姓看到外国侵略军在北京圆明园现场互相之间在拍卖(竞价)盗抢文物,着实茫然,看不懂他们在干什么?更不知道里面有什么讲究,是什么样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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