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隶法与“章草”正统的形成
梁庾肩吾《书品》有“草圣起于汉时,解散隶法,用以赴急。本因草创之意,故曰草书”。
张怀瓘《书断》:王愔云:“汉元帝时史游作《急就章》,解散隶体,兼书之。汉俗简惰,渐以行之是也。此乃存字之梗概,损隶之规矩,纵任奔逸,赴速急就,因草创之意,谓之草书”。
张怀瓘《书断》:“章草即隶书之捷,草亦章草之捷也。按杜度在史游后一百余年,即解散隶体,明是史游创焉。史游即章草之祖也”。
这就是说,从南朝齐梁到盛唐,当时的书学家们都一致认定:草书(章草)是隶书之“捷”,它是“损”(减少)隶之规矩,它是解散隶体隶法。在不同的人叙述中,“隶”始终是横置于“草”(章草)之前的一座山,一道坎。先有“隶”,再有解散隶的“草”。其先后关系一目了然。但是与我们研究简牍书法中的章草的史实却截然相反。
之所以会这样,我想应该有三个原因。
第一,未见新出土资料的时代局限。
南北朝到唐乃至宋元明清的书学家并未见到过战国秦汉简牍,简牍的出土是清末民国的事,面世不过百年而已,两千年前的古人没有见过,当然无法置喙其间;就像清末以前写书法史都是引用许慎《说文》所述,最多是“六书”说、仓颉造字及两周金文、秦书八体新莽六体,再早,就是河图洛书的神话故事了。但近百年的书法史,却会关注并追溯到更早3000年以上的殷商甲骨文。并不是古人学术不够好;而是他们没有机缘,看不到,不知道有一个出土不过百年的甲骨文而已。
第二,欠缺语词概念术语的梳理。
草书的出现,本身也是一个混乱的所在。“草书”是草稿书?“藁行”?还是连绵环转的艺术草书?不同时代不同视野之人定会有不同的解释角度。而且它是指“章草”?小草?行草?狂草?张怀瓘自己就说过,史游、杜度直到索靖张芝赵壹杨泉,甚至有《非草书》《草书势》《草书赋》的理论文献传世,但其实各家“草书”指的都是“章草”。只是后来草书发展到小草狂草,觉得这样混乱不清、混淆太过,于是才列一个“章草”之名以区别前者、而区别于后来的狂草大草而已。那么在早期文献中,一遇见“草”,千万要小心分析:有时并非指小草狂草,也并非指草稿书,潦草字,而是只指“章草”一项而已。不但“草”字如此,“解散隶体”的“隶”字也有如许多的名堂:“隶”者,指徒隶之身份乎?指汉魏六朝楷书乎?指古隶乎?指八分乎?指秦隶乎?指成熟东汉庙堂碑刻隶书乎?如不分析细密,必出差错,难免南辕北辙也。
第三,习惯依赖于树立经典偶像的传统思维模式。
从后继者的角度看,出土不过一百年的战国秦汉简牍草书(章草)在目前,大部分是被当作考古、历史、文献、制度等来对待;至于艺术上的分析、归纳、梳理,学术界艺术界还处在非常初步幼稚的阶段。比如我们在简牍研究中,文字释义考证,地域分布、出土地环境以及当时社会经济法律乃至医巫天文之道的分类,成果较为齐整;而关于它的书体书风的分类解读,则几乎是空白。但反过来,“章草”经典名人名作在汉以后的文献中,却是被“累层地”通过十几代史家塑造得历历可按,代表书家从史游、杜度、皇象、张芝、索靖、陆机以下,直到元明的赵孟頫、宋克;晚近的沈曾植、王蘧常;名作则从皇象《急就章》、陆机《平复帖》、索靖《出师颂》以下,一直到赵孟頫的《六体千字文》还单列“章草”一行,处处表明章草一系自史游以下是流传有绪、渊源有自的。在崇尚祖制、经典的文化心理控制和集体无意识控制之下,后代书法家当然取“章草”书系的名人名作的经典样式以吻合于书法史上的名家名作,而视刚刚出土不过百年又十分零乱不成系统的竹简木牍为无物了。战国秦简楚简和汉代敦煌马圈湾章草简、连云港尹湾章草简有这样明显的证据存在却仍然被忽略如许年,应该和这种长期笼罩在我们头脑中的“正统”思维的有意厚此薄彼的选择,是有密切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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