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中国古代书画鉴定组成员商讨《中国古代书画图目》,成员为谢辰生、刘九庵、杨仁恺、谢稚柳、启功、徐邦达、傅熹年。
1949年,他起草了新中国第一个文物法令,此后成为新中国一系列文物法规制定的主要参与者和执笔人,被誉为“文物一支笔”;在“文革”中,他不顾安危上书中央,执笔起草中共中央保护文物图书的文件;改革开放年代,他起草新中国第一部《文物保护法》,坚持文物工作“保护为主”;21世纪以来,面对房地产开发浪潮,在古城存废的历史关头,他更是与“推土机”抗争,全力加速了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立法进程。他,就是被誉为文博界“国宝”的谢辰生先生。
文物事业早已融入了他的生命,可以说,谢辰生先生是新中国70年文物工作的历史见证人,更是推动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最为坚实、坚韧的力量。正如与他相知相交超过半世纪的史学家金冲及先生所言:“在郑振铎、王冶秋两位前辈之后,人们称辰生同志为‘祖国文物的守护人’,他当之无愧。”
人物档案
谢辰生,1922年生于北京,祖籍江苏武进,著名文物专家。20世纪40年代起任郑振铎业务秘书,开始从事文物保护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就职于国家文物局负责政策法规的制定和起草工作,起草中国第一个文物法令,主持起草1961年《国务院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他推动设立“文化遗产日”,力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出台。现任中国文物学会特邀学术专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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