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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如何做好劳动争议防范与处理工作》
//www.workercn.cn 2015-04-15 22:28:13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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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目 录

  第一章 劳动争议及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的发生虽然会是一种常态化的现象,但发生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必须在最短时间里得到妥善处理,否则,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导致纠纷和争议的扩大化,甚至有可能激化矛盾,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及时妥善、正确、有效地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从而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手段,在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第一节    劳动争议的概念

  第二节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第三节    劳动争议的种类

  第四节   争议的构成要素

  第五节   劳动争议的主体

  第二章    劳动争议的预防

  劳动争议的预防,通常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事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和制止劳动争议发生的活动。同劳动争议处理相比,劳动争议的预防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前置活动,是为了防止劳动争议的发生及矛盾激化而预先采取的防范性措施,是一项解决劳动争议的积极措施。

  第一节  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

  第二节  劳动争议预防的概念

  第三节  构建有效的劳动争议内部防范机制

  第四节  劳动争议的预防基础

  第五节  如何预防劳动争议

  第六节  工会在劳动争议预防中的作用

  第三章  劳动争议协商

  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防线,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的主要目的是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化解于企业内部,其立法意图将使劳动争议解决方式重心发生重大转变。《规定》针对企业内部劳资双方沟通机制普遍缺失、劳动者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弱化等比较突出的问题,明确提出建立企业内部劳资双方沟通协商机制。并对协商的主体、方式、时限、效力等也都有细化的明确规定。如第十条对于时限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做出口头或者书面回应。5日内不做出回应的,视为不愿协商。第三十四条则进一步对于未建立调解委员会的企业施以行政和法律处罚。这些规定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比,真正将集体协商制度落到实处,部分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雇主‘不愿谈’的问题。 

  第一节  劳动争议协商的概念

  第二节  劳动争议协商的原则

  第三节  劳动争议协商的内容、形式与效力

  第四节  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协商的必要性和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章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是劳动力使用者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关系领域发生的争议。由于劳动给付的连续性,劳动关系就有了连续性的特点。而由于劳动关系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在连续的劳动关系过程中因双方意见不一致发生劳动争议是十分正常的。

  劳动争议的处理一般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所谓调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依据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说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民主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从而消除争议的一种方法和活动。由于调解有促成当事人妥协以维持连续的劳动关系、符合中国的传统文化、制度成本较低等特点,所以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占据重要的地位。通过概述我国劳动争议的主要类型与特点,分析我国现阶段调解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强调调解方法的重要性、多样性、复杂性。

  第一节  劳动争议调解概述

  第二节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第三节  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

  第四节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

  第五节  劳动争议调解的效力

  第六节  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的地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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