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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代表提议设“好撒玛利亚人法” 鼓励扶老人
//www.workercn.cn2014-01-24来源: 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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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悦悦事件”、“女子脖子被卡无人施救”等相继发生

省人大代表联名建议构建“好撒玛利亚人法”

  金陵晚报讯(记者 钱奕羽) 随着一些好心扶摔倒老人反被讹的事件发生,不少人在伸援手的时刻开始犹豫,导致出现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的尴尬情况。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阚延静、万舜、吕凤显等10多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好撒玛利亚人法”的建议,提议从道德和法律上保障做好事的好心人,让更多人敢于做好事。

  “近年来相继发生的如‘小悦悦被碾死’、‘女子脖子被卡无人施救’事件等,迫切呼唤在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有关部门除了对广大公民进行社会公德的宣传和教育,还应结合我国国情,借鉴西方国家制定的‘好撒玛利亚人法’有益经验,加大相关法制保障力度。”阚延静等10多名省人大代表提出。

  同时,代表还建议,立法可以考虑借鉴国外“好撒玛利亚人法”,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公益性和可操作性。“应对日益多发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 我国需要更多的志愿者参与院外急救。鉴于国外‘好撒玛利亚人法’具有保护被救助者、消除救助者后顾之忧和缓解法律纠纷的制度保障优势, 我们有必要借鉴其中的合理内容,切实解决相关法律缺位问题,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好撒玛利亚人法’。”

  建议提出,当前,施救与被救双方的权责往往界定不清,所以导致一些院前急救中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因此,订立该法应站在公正客观的角度,对施救与被救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明确规定。“即一方面,赦免施救者的合理行为责任,维护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规范施救者的救治行为,保护被救者生命健康,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减少纠纷矛盾的发生。”

  同时,阚延静等代表还提出,由于职业的特殊性,相较于其他普通市民,医务人员更需要得到“好撒玛利亚人法”的帮助。

  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应对医务人员的权责进行调研,侧重对医务人员开展社会急救进行法制保障。

  什么是“好撒玛利亚人法”?

  据介绍,“好撒玛利亚人法”是西方国家关于在紧急状态下没有法定或约定的施救者因为其无偿救助行为,可能给被救助者造成某种损害时予以免责的法律制度。它源于《圣经·新约》的一个故事:一个被打伤的犹太人躺在路边,其同胞经过却不闻不问,反而一个撒玛利亚人路过,不仅善意地照应他,还出钱把受伤者送进诊所。“撒玛利亚人”也就寓意好心人、见义勇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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