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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接受更多的教育
陈瑞英//www.workercn.cn2014-01-28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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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决定农民的命运。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加强成年农民受教育权的义务性,把基础教育和农民职业教育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广大成年农民受教育水平,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实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

  我国广大农民从事的农业劳动,技术性和实践性都很强,这种技术和技能多是通过祖辈、父辈代代相传,科技含量不是很高,但技术性很强。这些技术没有被任何人写进教科书,除了农民子女以外,其他群体很难了解和熟悉。同时,我国多数农民寻找、探索和接受新农业科技的自主意识欠缺,更缺乏向农业较发达的地区和国家学习的意识和条件,这就造成他们仍多采用传统的耕作方式,资源利用率不高。

  我国农民多是初中及以下教育程度,文化水平和科技素质较低,不能对自身职业做出合理定位,缺乏职业素养,对土地如何更好地使用和保护缺乏理性分析和认识,缺乏对自身和土地以及和市场等要素的关系、土地的权属、土地流转方式、途径及自身合法权益的正确认识,在农村改革进程中非常被动,这种情况不仅不利于自身社会地位的提高,更不利于新知识、新技术的接受和学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直接影响到粮食产量和品质的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从国家的角度讲,国家有权利要求公民接受必需的教育,同时,国家也有义务为公民接受教育提供相应的条件和机会。

  虽然目前我国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阳光工程”为代表的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农业部也已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试点工作,但我国农民平均受教育的年限是7.8年,初中、小学文化程度占70%以上,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6.8%,真正从事农业劳动的成年农民无法,也没有主动意识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现有的职业教育针对性不强,缺乏系统性,能够接受培训的人覆盖面偏低,每年接受职业培训者不到农业劳动力的5%,政府仍需要加强成年农民教育方面的政策导向、制度帮助、法律规范等,创新性地探索成年农民受教育权落实的制度。笔者认为,可以尝试以下做法:

  增加义务教育年限。目前我国普遍实行了小学到初中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阶段完成即学生初中毕业的年龄是14-15岁左右,很多农村青少年在义务教育完成后就不再上学,接受新知识的大好年华都荒废了。如果能把义务教育的年限增加,学生高中毕业的年龄正好是17-18岁,这三年时间可以让学生多学一些知识,毕业时正好和上大学衔接,即使不到城市上大学,也可以选择上农民大学。

  设立农民大学。把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构建农民成为体面职业的强力支撑。设立农民大学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后的衔接,进行成年农民的学历或非学历的高等教育,课程设置、培养方式和年限可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使成年农民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农民大学毕业后,可以根据需要参加各种职业培训。在这期间,可以组织农民到农业耕作较发达的地区和国家参观、学习和交流,开阔他们的视野。通过系统的学习和专门的职业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科技水平、自主意识、参政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加强农民对其职业专业性的认识,培养职业意识,提升职业技能,并逐渐形成规范的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

  加强农民教育立法。我国是一个农业为基础的国家。近些年,为了解决三农问题,发布和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但相应的法律制度较为缺乏。从2004年开始,中央每年发布中央一号文件,锁定三农问题。2005年底,农业部在《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的意见》中首次提出培养职业农民。2006年年初,农业部进一步提出招收10万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以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职业农民,把他们培养成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专业人才。200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次正式提出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2007年10月,新型农民的培养写进党的十七大报告。法律具有指引、教育、评价、预测和强制的规范作用,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在城乡建设一体化背景下,除了及时的政策扶助以外,更应该制定和完善保证农民实现受教育权的法律法规,规范农民接受教育的条件、机构、资金等,避免农民受教育流于形式。

  逐渐制定和推行农民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由于土地资源有限,社会对粮食的需求较大,应该让“会种地的人、能种好地的人”来耕种宝贵的土地。在农民接受国家制定教育的基础上,依法建立农民职业资格准入制度,通过一定的考试,才能进行农业生产和经营。这样才能确保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土地生产率、土地资源利用率,最终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彻底改变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兼职化的状况以及农民贫穷、农村贫困、农业落后的现状,使农民群体过上富足、有尊严的生活。

  加强成年农民受教育权的义务性,同时也要强调成年农民必须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完成国家规定的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只有国家和农民共同努力,加强成年农民的教育,才能使农民真正成为具备专业知识并愿意、善于学习的职业群体,实现强国富民的目标。

  (作者单位:石家庄铁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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