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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观察】平台从业人员超时工作问题应引起重视

李娟
2020-04-13 07:23:14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当前,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迅猛,网约车、电商等各种平台经济带动了大量新增就业,成为就业增长的新引擎。根据《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2018年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29420亿元,比上年增长41.6%;平台员工数598万人,比上年增长7.5%。但是同时,平台从业者的劳动权益维护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明确平台在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相应责任。从现实情况看,平台从业者工作强度大、超时工作等现象亟须引起重视。按照正常的8小时工作制、一周5天的方式计算,比较正常的时间范围是每周工作40小时以内。由于多数平台按订单提成计酬,平台从业者如果想获得较高的工资,就要长时间工作。根据一项调查统计,在被抽样的网约工中,平均每周工作时长在40小时以上的占到30%,且有24%的网约工工作时长超过了50小时。

  目前,平台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面临一定困境,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新业态劳动关系在现行劳动法律框架下存在界定模糊的问题,基于传统劳动关系的劳动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新业态用工模式的新变化。调查数据显示,与平台或者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网约工仅占25%,未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清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网约工占近40%,其余人员签订的基本是劳务合同或用工协议。可见,平台用工方式呈现出灵活、多样化特征。在劳动关系界定模糊的情况下,对平台从业者超时工作的认定存在一定困难。

  在此情况下,关于如何加强平台从业者的劳动权益保障,笔者认为需要处理好三个关键问题。一是统筹兼顾促进新业态经济发展和维护平台从业人员利益两者之间的关系,既要维护新业态企业享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也要维护平台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合理界定新业态劳动用工的不同类型,实行分类施策、规范引导。三是完善政府部门、新业态企业及工会、行业协会等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政府部门应考虑新业态特点,完善相关政策,创新治理方式;企业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发挥工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倡导社会监督。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完善劳动法律制度,以适应平台用工模式的新变化。特别是要深化特殊工时制度改革,保障平台从业者休息权。新业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经协商达成一致,可在劳动合同或者相关协议中明确休息休假或者经济补偿办法,经当地人社部门批准后,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实行特殊工时制度。二是鼓励新业态企业围绕休息休假、劳动定额等内容,通过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依法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来明确企业和从业者双方的权利义务。三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新业态领域的劳动纠纷。政府部门应针对新业态劳动用工特点,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当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应按照协商调解优先、依法分类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平台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强化平台从业者工会建设,大力推进外卖骑手等群体入会,通过开展工会服务以及集体协商等活动,帮助平台从业者维护自身权益。五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制定行业用工规范和劳动标准,通过行业自律来规范新业态企业劳动用工。

  (作者为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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