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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工会“两书”是维权的好抓手
郭振纲
//www.workercn.cn2016-07-01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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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工人日报》7月1日报道,由于对职代会作用存在一定误解,上海一家合资企业迟迟不愿建立职代会制度。上海市总工会依法运用“两书”等举措,促使外方企业总部3次召开董事会研究此事并最终同意建立职代会制度。5月27日,这家企业——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在上海召开一届一次职代会。

  这家企业从被动应付到主动建立职代会,工会“两书”制度的运用是亮点。2011年上海正式颁布《上海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要求所有企业建立企业职代会制度,然而,这家企业却迟迟没有实质性动作。2015年,上海市总工会推行工会“两书”与企业信用挂钩的举措,把一批未建制企业列入重点整改名单,并发出上海市工会职代会建制工作整改意见书,整改意见书成了打破僵局的关键因素。

  工会“两书”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两书”制度发轫于云南,成熟于上海,目前,包括四川、青海等20多个省市工会高度重视“两书”的作用,将其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云南省今年5月1日通过的《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将工会“两书”上升到法律层面,开启了工会“两书”制度入法的进程。

  众所周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过程中,经常遇到缺乏“硬手段”的问题。一些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对于工会的建议、督促,常常“当面热承诺、背后冷处理”,直接影响到维权的成效。虽然各地工会与人社部门、法院建立了协调机制,但“时间长、运转慢、要求高”的硬杠杠导致工会维权难以实现快速、便捷地落地。为了改变这种现象,一些地方工会一直在探索有效的工作机制,工会“两书”制度的诞生就是努力的结果。

  目前,工会“两书”作为工会创新工作机制的新手段,越来越发挥出积极作用。不少过去常常被违法违规企业“软对待”“冷处理”的问题,现在有了一定的改观;一些过去常常需要很长时间、多次反复协调的“老大难”事项,现在有了加速推动的迹象。这无疑是一个可喜的变化。

  不过,虽然工会“两书”成为维权的好抓手和重要武器的功能在慢慢显现,但这项工会工作创新的丰硕成果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不断夯实其法律地位、提升其威慑力。比如,大多数地方还没有赋予工会“两书”应有的法律地位,因此需要在地方立法层面尽快启动工会“两书”的入法进程;一些企业对工会“两书”的约束力还没有正确的认识,因此需要通过不断的努力和拓展让其发挥更大的作用。由于工会“两书”入法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将其纳入各地正在大力建设的诚信建设机制就显得尤为必要。

  当下,各地正在强力推进诚信机制建设,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诚信“黑名单”中。一些地方的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各地的诚信建设,并将“工会元素”纳入其中。比如辽宁省工会推动了劳动关系方面的“红黑榜”,将其纳入“诚信辽宁”的制度平台。如果其他地方工会能将不遵守工会“两书”作为失信的一个方面纳入当地的诚信机制平台,相信会对工会维权职能的发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工会“两书”是维权的好抓手,将其法律化、制度化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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