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8月20日电 (记者姚茜)据海南政法网消息,8月18日,海南省委政法委全体干部大会召开。会议宣布省委关于省委常委刘星泰担任省委政法委书记的决定。
刘星泰同志简历
刘星泰,男,1963年1月生,汉族,山东利津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09—1983.07 山东省机械工业学校机械制造专业学习
1983.07—1984.08 山东省沾化县农业机械厂技术员
1984.08—1989.05 山东省沾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调研科科员
1989.05—1992.10 山东省沾化县永丰乡副乡长
1992.10—1995.05 山东省沾化县下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5.05—1997.12 山东省沾化县下洼镇党委书记(1992.08—1995.06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经济专业在职学习)
1997.12—1999.04 山东省沾化县委常委、下洼镇党委书记(1996.09—1999.01山东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1999.04—2000.01 山东省滨州地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0.01—2001.03 山东省无棣县委副书记
2001.03—2003.01 山东省无棣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2003.01—2004.12 山东省无棣县委副书记、县长(2000.09—2003.06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4.12—2005.02 山东省无棣县委书记
2005.02—2006.12 山东省无棣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12—2009.02 山东省淄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9.02—2013.03 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3.03—2015.02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5.02—2016.09 山东省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09—2018.01 山东省日照市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
2018.01—2018.07 海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8.07 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长
2018.08 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