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预留空间 构建“绿色国土”
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时表示,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
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除了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更要从源头着手,落实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从整体上谋划国土空间开发布局。
胡存智委员认为,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有利于形成优化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要通过划定“三条红线”——基本农田红线、城市扩展边界、生态红线,来优化城市的发展格局,防止“摊大饼”的发展,这有利于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从而防治城市病。
“建设总量的控制有利于资源的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形成更好的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城市建设形态,提高城市的发展质量,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力。”胡存智委员同时也指出,在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也要保证建设用地城区能得到合理的扩容,通过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使建设用地得到保证,城市空间得到扩展,布局更加优化,城市建设更加科学合理。
3.江河保护 长江应当先行
天蓝地绿,还需要水清。但调查显示,我国十大流域劣Ⅴ类水质断面仍有63个,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不达标率仍有10.8%、13%。“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对江河源头及378个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江河湖库实施严格保护。
长期从事环境法研究的吕忠梅代表在这次两会上提交了一份关于全面修订水污染防治法的建议。她建议,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应立足解决好以下几个关系:推动绿色发展方式、生活方式与应对水污染的关系,水生态风险预防与事后应对的关系,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关系,城市与农村的关系,水质与水量的关系等。
要水清,长江生态治理刻不容缓。作为我国最大的饮用水来源——长江每年要接受数百亿吨污水,河湖湿地萎缩、珍稀物种减少等情况也日益严重。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指出,要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
因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迫在眉睫。吕忠梅代表认为,长江流域管理体制机制上条块分割、部门分割依然存在,流域综合治理技术支撑还比较薄弱。她建议制定一部长江法:“要通过制定长江法,为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建立硬约束,实现产业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打造中国新经济支撑带提供法律保障,只有这样,才能将长江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落到实处。”
(本报记者 叶乐峰 陈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