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与改革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2014年2月28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的讲话

2016年3月5日,天安门广场上红旗飘扬。 新华社记者薛玉斌摄
我们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的讲话
要着力搞好配套保障,坚持立法同改革相衔接,抓紧做好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保证各级按照新体制正常有序运转。
——2015年11月,在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立法机构对外交往
立法机关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立法机关成员直接交往是双边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年7月16日,在巴西国会的演讲
2015年10月20日,习近平在英国议会发表讲话。新华社记者鞠鹏摄
现在,中国人民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吸收中华法制的优良传统,也借鉴世界各国法治的有益做法,目标就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在这方面,中英两国立法机关可以加强交流互鉴。
——2015年10月20日,在英国议会的讲话
文字整理:杨依军、潘洁
摄影记者:兰红光、黄敬文、鞠鹏、薛玉斌(新华视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