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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工会

女职工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推动用人单位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河南工会助女职工解决生育后顾之忧

2019-07-02 07:30:22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董君亚)河南省总工会日前出台《关于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将“落实产假制度,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支持”,“推动并支持用人单位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大力推进母婴室建设”。这份旨在帮助女职工解决生育后顾之忧的《指导意见》连日来在河南引发广泛关注。

  按照要求,河南各级工会将大力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或单位附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重点推进女职工人数较多、条件较成熟的大型企业、工业园区、商务楼宇以及公共场所“爱心母婴室”建设。

  在任务推进过程中,河南省总要求各级工会积极发挥组织作用,加强指导、规范标准、全面推进、注重实效,通过多种形式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

  为提升用人单位积极性,省总还将建立表彰制度,对管理规范、设施齐全、社会评价好的单位,授予“河南省示范爱心母婴室”和“河南省示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称号。

  《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各级工会重点关注用人单位产假制度落实情况,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对脱产照护婴幼儿的职工,在重返工作岗位时,要积极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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