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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稻包装标识还能用“稻香村”吗?

2018-10-13 11:12:03  来源:北京青年报

  苏州稻香村:

  商标注册早于北稻

  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负责本案的代理律师郭杰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案中,苏州稻香村方面提交了苏州稻香村在糕点类商品上拥有的“驰名商标”以及北京稻香村将“稻香村”文字标识用在糕点包装上的相应证据。法院最终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虽然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不高,但是制止了相应的违法行为,我们认为这个判决回归了商标法的规则本身。”

  针对10月12日的判决,苏稻公司负责人裘元开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苏稻公司拥有的“稻香村”商标申请注册于1982年,早于北稻公司的成立时间,拥有商标在先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一直以来北京稻香村主要以服务北京市场为主,仅在北京设有一个生产加工中心,苏州稻香村的销售范围则覆盖全国。”

  裘元开称,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山寨稻香村”,未来苏州稻香村将继续积极打击侵犯“稻香村”商标商誉行为。

  北京稻香村:

  后续还将继续上诉

  北京稻香村方面回应北青报记者称,上述结果是一审判决结果,北京稻香村还将继续上诉,并等待终审判决结果。

  据媒体报道,2016年北稻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苏稻公司持有的“稻香村”商标是圆形的图案,里面是由“稻香村”和“DXC”组合成的图形,与北稻公司注册下来的手写体“北京稻香村”商标有明显的区别。

  时任北稻公司副总经理的尹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苏稻使用自己现有的商标,北稻公司无话可说,但是苏稻公司在商品外包装上淡化了“苏州”字样,而且使用跟北稻公司非常类似的“稻香村”手写体的商标,且在游客聚集区开店,给众多购买北稻公司产品的消费者造成“错买”事件,这是明显故意侵权。

  12日下午5时,北京稻香村官方微博发帖称:“谢谢你们爱我,大家吃好、喝好、玩好,周末愉快。”该微博下方不少网友评论称,无论北京稻香村糕点是否改名,都会继续购买北京稻香村生产的糕点。

  背景

  南北稻十年商标之争

  苏州稻香村创始于清朝乾隆年间(1773年),当时叫“苏州稻香村茶食店”。2006年,“中华老字号”重新评选,苏州稻香村食品厂被国家商务部评为首批“中华老字号”,2009年被列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北京稻香村网站上介绍,北京稻香村始建于1895年,郭玉生在前门大栅栏观音寺外大街开设了“稻香村南货店”,是京城生产经营南味食品的第一家店,后来成为北京著名的糕点铺。1993年,北京稻香村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14年,“稻香村”文字商标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005年之前,北京稻香村和苏州稻香村彼此的市场之间并无太多交叉,苏稻主要在南方地区,而北稻则深耕北京,双方矛盾的发生是在苏稻与保定稻香村合并之后。

  2004年,保定稻香村与苏稻合资,其注册商标也随之转入苏稻。2005年,由于组合商标过于繁琐,本着不能割裂原品牌历史的原则,苏稻将新商标设计为手写体“稻香村”文字及扇面边框的稻香村商标。2006年7月18日,苏稻正式申请注册扇形“稻香村”商标,三年后北稻对此提出异议申请。而在2010年,北稻公司则开始申请注册“北京稻香村”商标,并在2015年注册成功。

  2013年4月2日,国家商评委作出裁定,对苏稻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苏稻不服商评委的裁定,先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起诉。后经一中院、北京市高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最终维持商评委不予核准注册的裁定。

  从2015年至今,双方又发生过多次诉讼。

  (文/记者 屈畅 李铁柱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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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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