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隔离设置要求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此次新规中新增了多条隔离设置要求。
新规指出,信用评级机构应建立健全隔离机制,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合理设置组织架构、科学划分部门职能、有效隔离评级人员等措施,防范和管理评级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利益冲突。新规同时强调,信用评级机构应保持独立性,信用评级机构的实际控制人、关联机构不得影响与信用评级相关的政策、技术及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不得干涉或参与信用评级机构的业务开展及评级决策。
某评级公司内部人士向中新经纬客户端透露,此前其所在评级机构董事长经常授意评级人员对一些企业调高评级。“即便分析师明确提出这个公司项目风险大,最后还是评了‘AA+’。”
上述内部人士认为,新规的出台将从制度层面上保证评级人员的独立性,也希望监管层能通过现场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等方式让新规真正落到实处。
此外,新规还规定,信用评级机构人员不得从事与评级业务有利益冲突的业务,不得参与对受评对象的非评级业务。信用评级机构应确保评级部门在职能、业务、人员上与市场部门有效隔离。信评委主任委员不得在市场部门和评级部门兼任任何职务。市场、财务、合规部门人员不得兼任信评委、技术委委员。评级人员不得参与评级项目商务谈判及合同签订等工作。信用评级机构合规部门应与其他部门相互独立,合规人员不得参与评级作业、市场拓展、营销活动、客户维护等工作,或从事影响利益冲突管理职责履行的其他工作。
“这次新规规定非常细致,可以说把之前评级机构存在的问题都囊括进去了,对于评级机构来说,是一个很好的纠错指南。”上述人士称。
董监高违法违规将移送司法机关
对于业内人士关注的处罚力度,新规中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新规指出,信用评级机构未能有效建立健全利益冲突管理机制及相关制度,或未切实履行利益冲突管理工作职责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交易商协会可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的自律处分,可并处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后仍无法满足要求的,经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后,可限制、暂停其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或注销其相应业务注册。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的自律处分,可并处责令改正。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还指出,信用评级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交易商协会可移交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今年以来,交易商协会也加大了对中介机构的自律管理。据协会披露的数据,上半年,协会开展自律调查、自律问询73家次,同比增加30家次。
协会指出,下一阶段,交易商协会将继续从严推进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工作,不断提升自律处分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震慑力。尤其是针对市场广泛关注的个别发行人涉嫌财务信息虚假等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对相关发行人和负有责任的中介机构从快查处、从严惩戒,以强化市场纪律约束,保障市场健康稳健发展。(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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