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保护措施或加速其灭绝
车静研究员介绍,物种是制定保护措施最基础的分类单元。基于过去的分类知识和常规的做法,在保护区划分、人工养殖、增值放流等一系列的保护过程中,中国大鲵长期以来被当作一个物种对待,且没有区分不同地理种群。“这是无可指责的,但从目前的研究结果来看,现行保护措施隐藏巨大的风险。若不及时调整,不仅有的物种不能得到保护,还很容易使小种群物种受到其它物种的基因侵蚀,甚至被取代,造成巨大遗传资源损失甚至物种灭绝。”
据了解,为了保护这一珍稀物种,我国政府在就地保护和人工增殖放流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至今全国已建立48个涉及保护中国大鲵的自然保护区。为了增加野生种群,政府组织开展了人工放流增殖活动等保护行动。与此同时,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大量野外种群被非法捕捞并被买卖进入养殖市场。
这就造成了目前中国大鲵保护的困境:在野外很难看到野生种群,养殖场内却保存着成千上万的个体。
车静表示,研究团队在对养殖场随机取样分析中发现,全国养殖场有78.82%的个体是“陕西种”,占据了绝对优势。
车静认为,现有中国大鲵的保护策略和措施亟需进行评估和改进。比如,对于小种群物种要优先保护;应加强遗传技术的应用,建立不同物种的技术标准,规范养殖市场;禁止未经遗传核查的无序放流,在遗传鉴定的基础上,方可开展各物种原产地的繁殖放流。
(赵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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