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廷佑诗学五论之四:关于“求正容变”
“求正容变”,“求正”当然没问题。“容变”二字,一般来讲也不应该有问题。但是我观察在现实中,在不少诗词创作者、参与组织者中,对“求正”关注不够,对“容变”二字倒很喜欢,而且抓住这两个字,一方面轻视和放弃诗词的格律和规范,一方面还轻视和否定遵照格律创作诗词的作者。因此,我一直隐隐有一点担心,特别希望在宣扬“求正容变”的时候,一定要把这四个字的意思讲清楚,讲完整,防止有人打着“容变”这两个字的旗子,盲目地、胡乱地、不甚讲究地变,甚至是为变而变,出于好心好意、不管效果如何地变,切香肠式地变,或者总体不变具体变,明里不变暗里变,弄来弄去,把严谨的格律变没了,把好好的诗词变味了,没骨头没肉了,没形没样儿了。
所谓“容变”之“容”,应该是“容忍”“容纳”之意,是“宽容”“包容”之意。是在创作时,具体到一个字、一个韵,无可奈何之时,没有办法之后,你可以破一下,变一下,出于这样一个情势之下,可以通融变一下。老祖宗创造并留传下来的诗词,特别是它的形式,格律、韵法,千年不倒,风采依旧。我们今天接过这个形式,用现成的海量汉字、词组、掌故,供咱选择调遣,排兵布阵,抒发情怀,排解苦闷,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为什么非要变呢?我们学还学不来呢。就是紧着号召大家都照古人样子学,都还远远没做到呢,你号召变,那很容易就滑向假冒伪劣了。
总之,一时无奈,万不得已,在个别字句、极小范围,搞一点点变通。或者情不得已,或者势不得已。是有必要、有必需才变,而不能反其道而变之。一旦走出这个范围,走出这个意义,就是对“求正容变”这个提法的修正甚至反叛。
陈廷佑诗学五论之五:变革创新诗词内容
对诗词的形式,要存敬畏之心,作谦虚之态。掌握古人坚守了千年的既有形式,基本方法,就为今天的创作打开了空间。这个空间里容得下李白、杜甫,容得下苏东坡辛弃疾,容得下鲁迅、秋瑾,容得下毛泽东、陈毅,唐宋元明清以及民国都容下了,今天也完全容得下爱诗、写诗的我们。
与此同时,对于诗词的内容,则一定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大胆地变革和创新。
我理解的变革,是诗词内容的变革;创新,则是诗材料、诗语言,诗环境的创新。
诗材料,就是诗词创作的基本素材。
今天诗人面对的客观世界,包括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迁,即诗人所处的外部时空条件,都与古人不同,发生了极大变化。诗言志也好,诗缘情也罢,描写的对象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的诗词内容必须随之变化。包括要用新的语言、新的概括,新的描摹,才能准确反映这些变化,也才能感动今天的人们。
今天的诗人所具备的知识结构、综合素养、阅历、眼界、胸襟等等,都与过去诗人有明显不同。所以,我们今天作诗,在诗境、诗意、内容、语言诸多方面,必须敢于在古代诗人的灿烂星光里,有更高更美的超越。这事儿非常非常难,但再难也得干,因为这是时代的要求,民族的要求。
除此之外,诗词的教育手段、表现手段、传播手段,都应该创新。在这方面有关部门和组织有的是可着力之处,可发挥创造之处。也应该是每个诗词爱好者、创作参与者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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