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而言,又可以看到以下几个特点:
一、以上三个戏曲公众号的维护主体虽然不同,但都以传播戏曲文化为主要目的,“公众号”既名“公众”,其愿景就不是为了孤芳自赏,特别是新影戏曲台,由于其与央视和中央新影的血缘关系,有意识地对与电视内容相关的用户互动进行设计,通过互动中用户的分享、评论、社交传播,充分提升电视观众的参与感,使观众真正从电视时代单纯的“观者”,成为新媒体时代的“参与者”。因而对于电视戏曲节目的观众数不但有量的积累,还有质的提高。
二、智能手机的普及程度广泛,公众号内容的获取与转发容易,戏曲文化借助新媒体的传播速度,可以迅速吸引相当多的关注,进而因为互动形式简单易行,公众号可以迅速地了解读者的意见和建议,并且修改讹误也比传统媒体方便简洁得多。
三、众所周知,戏曲艺术作为综合性艺术,其展示空间固然是以舞台为中心,但并不是戏曲文化唯一的展示载体,所有跟戏曲有关的图、文、像等内容,假若被公众号所吸纳,需要做适合主流手机屏幕长度与宽度的调整。这些看似多为碎片化的信息,被碎片化地吸纳,加上信息接受者的主观能动性和综合融汇的能力,是可以促使读者甚至观众,对戏曲文化进行迈向整体的进一步探索。换句话说,可以吸引相当一部分人从戏曲公众号了解戏曲,最终从中培养出愿意去现场观演的观众。
四、2017年,为响应2015年[国办发52号]文件的精神,中央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戏曲进乡村和戏曲进校园的相关文件,其中不约而同地提到在戏曲院团送精彩节目进校园之前,要有专业的研究人员和教师对当日演出剧目进行讲解与赏析,与此同时,以推广戏曲文化为己任的公众号,也能在其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可以这样说,综合性艺术的传播方式,也应该是综合性的。
五、存在的问题:多数戏曲公众号不易做到像新影戏曲台那样,可以有自己专职或兼职的采编人员,因而推送的内容多以现成资料为主,当然,中国戏曲文化的海量资源足够取用,但由于维护主体的专业化程度不同,较容易出现署名、注释不规范等版权问题,假如日后渐渐引入盈利模式,版权问题会更加成为限制公众号发展的瓶颈,不得不未雨绸缪。
冯骥才先生的代表作《神鞭》结尾,惯使辫子功的“神鞭”剃了光头,改用左轮手枪,并言道:辫子丢了,神还在,这一变还得是绝活儿——“神鞭”可以变为“神枪手”,这恰恰可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绝好范例。中国戏曲文化,一样可以借助一切新媒体发挥自身的生命活力,戏曲公众号的前景必然是光明的。作者:张一帆
谷雨前后,撒花点豆、种谷子。这时,常有一场雨应时而落;真是好。好雨知时节,润物,又不喧嚷,像好脾气的人,善解人意,把好事不言不声地就做了。
决策管理机构的毅然出手,脱钩学校的“特长生产业”还会受到追捧吗?其实这是一个市场问题,而不是简单的教育相关问题,所以还真不好说。
能不能在某一天,某一时间,暂时丢下这些营营的忙碌,让灵魂诗意地栖居,让“此身”真正属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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