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杨和小李是一对新婚夫妻,夫妻生活还没过多久,两人便吵着来到余姚市公证处咨询嫁妆的相关法律问题。
小杨是家中的独生女,小杨的妈妈为其准备了50万元的压箱钱作为嫁妆,在小两口结婚登记之前就存到了小杨的银行账户里。就因为这50万元的嫁妆,小两口吵的不可开交。

上面这个案例中,这嫁妆到底属于小杨和小李的夫妻共有财产,还是属于小杨个人财产呢?
余姚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小杨和小李,“
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前给予女儿的嫁妆,应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对于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父母给予女儿的嫁妆,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原则,以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为例外,具体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再做认定为宜。
在这里也给大家提个醒,由于嫁妆的财产性质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为了引起婚后不必要的纠纷,还是建议在结婚登记之前将嫁妆办理赠与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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