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手机便可预约护士上门提供护理服务,此前,一些网络家庭护理机构提供的相关网约医护服务引发社会关注。
近日,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试点方案,确定今年2月到12月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等6地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为2.4亿,占总人口的17.3%。我国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有1.5亿,占老年人总数的65%,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4000万左右。失能、高龄、空巢老人的增多,使得很多带病生存的老年人对上门护理服务需求激增。
“对于 ‘互联网+护理服务’,市场有需求。但是我们也了解到,各地在推进过程中遇到问题,包括资质审核准入问题,不良事件发生以后的处理问题等。”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鼓励新业态的发展,精准对接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同时引导“网约护士”规范发展,国家卫健委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完善相关政策。
“网约护士”目前大多由社会力量主导推动,相关机构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方式,由护士上门为群众提供护理服务。
焦雅辉认为,试点最关键的环节是两方面的安全问题:
一个是护士到这些老人家里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他们本身的人身安全如何保障?
另外一个是医疗安全,到家里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如何保证专业性和安全性?

网约护士流程
打开手机App 、注册并认证身份、选择服务、上传处方、药品及病历证明、等待接单、订单审核、预约时间、上门服务
“例如,输液看似简单,但也是有危险的,一旦发生了输液反应,患者的医疗安全如何保障。发生了不良事件后该如何处理,法律责任又该如何分担,这些方面制度不能缺位。”焦雅辉说,因此,试点方案中要求护士不是以个人身份去提供服务,而是由试点医疗机构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派出本机构注册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医护人员的工作属性让护士的人身安全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在医疗安全方面,方案要求派出的注册护士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能够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
并不是所有的医疗护理的服务都可以到家开展。焦雅辉举例道,比如有压疮的简单处理、胃管的处理等,是有限范围内提供上门护理服务。还有一些风险比较高的,不能进行上门护理,还是要到专业机构。
“ ‘互联网+’护理服务是一个补充,不是一个主要解决问题的手段,真正要解决这些老年特别是失能、半失能的医疗护理的需求,还是要扩大服务供给,包括医养结合的模式、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还有相应的保障、筹资等一系列的政策。”
关于“网约护士”的收费情况:
《方案》已经明确要求,在价格方面,试点地区应当结合实际供给需求,发挥市场议价机制,参照当地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综合考虑交通成本、信息技术成本、护士劳务技术价值和劳动报酬等因素,探索建立价格和相关支付保障机制。
此外,此次出台的《方案》中明确指出“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服务对象重点是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试点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和人群健康特点,确定“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具体服务对象。
据了解,除试点地区外,《方案》还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主动密切关注辖区内“互联网+护理服务”新型业态发展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经过一年左右的试点,国家卫健委还将在“互联网+医疗健康”的背景下,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的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
想了解《方案》更多内容,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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