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首页时政评论国际军事社会财经企业工会维权就业论坛博客理论人物网视图画体育汽车文化书画教育娱乐旅游绿色城建打工
 

中工民生

法眼

法院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3万元工资立马到位

2020-01-03 10:49:53 武汉晚报

  武汉晚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向昱璇)肖先生在内的8名员工离职,在职期间的工资却一直被公司拖欠未发。经仲裁裁决后,公司仍未支付拖欠工资,无奈之下他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2日,记者从洪山区法院获悉,基于“自然人独资公司的股东与公司财务混同”的情况存在,法院将公司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终于帮肖先生等8人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2019年4月,肖先生从武汉某教育文化公司辞职,但工资尚未结清。面对迟迟拖欠不给的工资,与肖先生同样遭遇的8个人一起来到江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武汉某教育文化公司应支付肖先生等8人工资共计13万余元。但该公司却始终未按期履行裁决书所确定的相关义务。

  当年7月,肖先生等8人向洪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立案后,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依法将其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该公司仍拒不支付拖欠工资。因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案件的办案进程一度受阻。

  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是一对夫妻设立的自然人独资公司,丈夫李某为该公司法人代表,妻子王某为该公司唯一自然人股东。该公司给员工发放工资的银行账户属于王某个人账户,而非公司账户,存在公司财务与股东财务混同的情况。

  基于此情况,执行法官建议肖先生等人将股东王某追加为被执行人。为防止王某转移财产,还建议对王某的财产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11月初,法院依法追加王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并冻结王某银行存款7万余元。生活受到影响的王某主动和法院联系,称银行卡被冻结后严重影响其经营的公司正常周转。执行法官向王某告知了相关法律规定,并释明不履行法定义务不仅征信受影响,还会被纳入限高名单。王某随即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履行义务。

  经法院调解,8名申请执行人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支付了拖欠的13万元工资。记者1月2日获悉,这笔钱已全部发放到位。

编辑:卢云
 
 

相关阅读

 
 

高清图库

 

首发策划

  • 2019我发现 主题策划

    他们是一群普通人,他们在为自己、为整个社会而奋斗;他们是一群小人物,他们也在为自己的幸福生活而努力着!

  • “火焰蓝”这一年

    2019年11月9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缔造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一周年。

  • 聚焦北京垃圾分类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明年5月起开始施行。对违反垃圾分类的行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宾馆和餐饮企业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热门排行

 

热点推荐

 

优势栏目

    • 优势栏目

      义务修伞员

    • 优势栏目

      直升机助力打通大凉山最后的通村公路

    • 优势栏目

      穿行云端峭壁 守护华山“天路”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