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曾认定贫困农户朱尚生“净资产约百万”
从2017年到2019年,朱尚生一直没能看到让自己上了失信人员名单的那份贷款合同。那么,一位被当地政府确认为贫困户的残疾人,是如何与四十万商业贷款联系到一起呢?
为了弄清这笔商业贷款的具体情况,记者和朱尚生一起来到了安徽省霍邱县农村商业银行石店支行。经过与负责人协商,银行调出了2014年办理这笔贷款时的原始资料。其中,一份贷款客户信用等级的调查测评表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这份表格经过了信用社两名工作人员的签字确认。
记者:我看到这个单子上,审核和复核都通过了。按照咱们一般情况,如果都通过了,能够保证内容是准确的吗?
霍邱农村商业银行石店支行行长 穆大勇:是的。如果审核通过了,那就是确定内容是真实的。
根据贷款合同,这笔四十万元的商业贷款,年利率为13.53%。也就是说,贷款人朱尚生仅每年要支付的利息就高达5万4千余元。按照霍邱县扶贫部门的统计,即使在朱尚生脱贫后的2018年,这笔年利息仍超过了他年收入的三倍。而这份2014年3月31日的测评表里,信用社对贫困农户朱尚生的认定却是:收入稳定、资产净额约100万、经营能力强、经营产品有市场。

记者:净资产约100万元,从现在看,这个认定准确吗?
霍邱农村商业银行石店支行行长 穆大勇:这个不太清楚。应该说,是不是有疏忽。这个现象不敢确定。
然而,这份本应严谨的贷款资料里,还有更浅显的疏漏。银行提供的贷款担保人资料中,朱尚生的贷款担保人叫冯华红,她的丈夫叫代广如。在银行提供的贷款材料中,一份写明代广如为冯华红的财产共有人。而另一份却误将冯华红写为朱尚生的妻子。尽管整套材料多处出错,但是霍邱农村商业银行仍然认为不能排除朱尚生获得了40万元的贷款,理由是合同上有他的签名。
安徽省霍邱县农民 朱尚生:名字是我的名字。
记者:是你写的吗?
安徽省霍邱县农民 朱尚生:不是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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