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3日电(全媒体记者徐日丹)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多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青海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东市检察院向海东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多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东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多杰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