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晚,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福田警察”通报称,园方6人在未告知且未征得幼儿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拍摄男性幼儿生殖器照片,构成使用偷怕的方式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6人均被警方处罚。
此外,警方调查未发现园方将涉案照片用于其他用途、将照片外泄上传网络、在幼儿食物中添加药物或向幼儿喂药等情况。
通报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