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首页时政评论国际军事社会财经企业工会维权就业论坛博客理论人物网视图画体育汽车文化书画教育娱乐旅游绿色城建打工
 

中工民生

法眼

持假调解书独吞房子 男子伪造公文被判刑

2019-03-19 16:08: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莹)中年男子孙某拿着伪造房产证和法院调解书,谎称妻子去世由自己继承房产,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本属于他和亲姐姐两人所有的房子,转移到自己一人名下,继而出售。北京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此案的判决书,西城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

  去年1月8日晚,孙女士和弟媳、侄子正在家中看电视,突然传来敲门声。门一打开,冲进好几个人来,其中一个人拿着房产证说,这套房子是他买的,让屋里的人赶紧搬出去。

  全家人被眼前的一幕弄得一头雾水,房子怎么会被卖掉?这套房子是孙女士父母留下的遗产,她和弟弟孙某每人享有50%的产权,各有一个房产证。孙女士的房产证就在自己手里,谁也没说过要处分房产啊。

  第二天,孙女士赶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查询房子的情况。工作人员核查之后回复说,早在半年前,她弟弟孙某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了一份民事调解书,大致内容是,孙某与孙女士是夫妻,孙女士已经过世,经过孙某与儿子协商调解,由孙某一人继承该房屋的产权。工作人员看了孙某提交的调解书和其他材料,认为符合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业务的相关规定,就按照程序,将房屋产权人变更为孙某一人。后来,孙某又将房子卖了。

  孙女士和孙某是姐弟关系,更没有过世。这份调解书肯定有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专程到法院核实这份调解书,确认是伪造的。不仅如此,连孙某当时提供的两份记载他与孙女士各占50%产权的房产证也是伪造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几天后,孙某被派出所传唤到案。

  在法庭上,孙某表示认罪,但否认自己伪造的房产证和调解书,一口咬定不知道两份材料是伪造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本人亲自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业务,其告知工作人员的内容与伪造的民事调解书上的内容一致,这些内容涉及孙某家庭和亲属隐私,不为外人所知,孙某具备了伪造民事调解书和产权证的条件。此案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证实孙某伪造了产权证和法院民事调解书,并持有上述材料将他和孙女士共有的房屋转移其个人名下的事实,其主观上具有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伪造的行为,应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卢云
 
 

相关阅读

 
 

高清图库

 

首发策划

  • 把脉民生诉求 关注职工话题

    如何提升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技能提升、岗位创新,到社保问题、劳动教育……

  • 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每年的3.15晚会,公众的吃、穿、用、行等各个方面都被集中盘查,而人们最关心的,还是每天都会接触到的食品安全问题。

  • 关乎生活的那些事儿 新规大事将影响你我

    计划生育补助实行国家标准、新个税法全面实施、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2019年,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热门排行

 

热点推荐

  • 机长老何的最后一次飞行

    3月15日是南方航空公司机长何福强和机组人员共同执行海口至重庆的往返航班任务,这也是他38年飞行生涯的最后一次飞行。

  • 鸭池河峡谷风光美

    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境内的鸭池河大峡谷坡陡山高,碧绿的鸭池河在峡谷中奔流,呈现出一幅壮丽景观。

  • 河北衡水:“3·15”在行动

    3月14日,衡水市冀州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检查一家超市销售的商品。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对辖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商品进行检查,并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和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知识,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优势栏目

    • 优势栏目

      云南文明交通公益活动在昆举行

    • 优势栏目

      昆明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拳整治捍卫消费安全

    • 优势栏目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首次开展森林草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