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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涞源“反杀案 ” 正当防卫的法律边界如何认定

2019-02-26 14:19:30 央视新闻

  如何判断“正当防卫” 专家详细解读

  这一案件经过媒体传播引发广泛关注,讨论的内容也从具体的案件延展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什么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何来判定“防卫超出了必要的限度”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通常将这一条款规定的情况称为“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特殊防卫”。

  而对于发生在河北涞源的这起案件,有专家认为,应当把2018年7月11日事发过程分成两个阶段来分析。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熊秋红:

  第一个阶段,这个侵害人就是深夜翻墙,而且持有凶器就进入到了防卫人的家里,他已经直接地造成了这一家三口受伤了,这一家三口他们的生命安全已经受到了这种暴力的犯罪的侵害,所以这种情况下,这一家三口无疑他具有正当防卫的这种权利。

  专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为构成犯罪

  专家指出,这一起案件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案件发生的地点是在当事人的家里。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本身就已经构成了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阮齐林:

  家可以说是一个人退无可退的地方,因此我们一定要认可,作为一个住宅它对人的庇护作用。庇护作用意味着什么?这是一道防线,是不允许突破的,突破了就认为这个侵害是升级的,是打破了我们一个人与人之间重要的秩序和禁忌,什么禁忌?未经许可,不允许闯入他人的住宅。

  检方建议解除羁押 警方没有采纳

  在这一阶段,赵印芝曾经有一个用菜刀连续劈砍王某颈部的行为,这也是案件引起普遍争议的一个焦点。如果说正当防卫针对的应当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那么王某倒地后能不能说明不法侵害已经停止?赵印芝这一行为是否超出了防卫的必要限度?对于这一点,办案的公检两方也出现了不同的意见。

  在王新元、赵印芝被羁押期间,涞源县检察院曾向涞源县公安局发出一份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书,检察院经审理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赵印芝,理由是其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变更强制措施不至发生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因此建议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赵印芝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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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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