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称“制止侵害反被刑拘”的赵宇,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2月17日,福建福州一小伙赵宇发出求救微博,称自己因阻止女邻居被施暴,与施暴者产生肢体冲突,最后却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13天。
此前报道:最新!小伙称见义勇为反被拘,检方:已作不予逮捕决定
2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将赵宇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2月21日凌晨1点多,福州公安发布案情通报:
经晋安公安分局侦查,赵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后转取保候审,经过进一步侦查,晋安公安分局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移送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鉴于赵某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因涉嫌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已于2月19日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将视其病况采取相应法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视频】新闻追踪 “救人反被刑拘”事件(央视《24小时》栏目)
事件回顾
2019年2月17日,福州网友@被冤枉的赵宇 发微博称,2018年12月26日,自己见义勇帮助一位正在被侵害的女士脱离危险,结果被拘留了14天,接下来还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2018年12月26日,福州赵先生听到楼下女住户呼救,他当即见义勇为帮助正在被侵害的女邻居脱离危险,其间他踹了陌生男子,造成其内脏损伤(伤残达二级)。
结果陌生男子到派出所报警,赵先生以故意伤害罪被拘留了14天。
2018年12月29日,正在医院陪护临产妻子的赵宇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刑事拘留。

2019年1月4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故意伤害”向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赵宇。
2019年1月10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19年2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将赵宇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从赵宇提供的移送起诉告知书上可以看到,公安机关认为赵宇过失致人重伤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检察机关表示,已通知赵宇、李某等人前来接受审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于此前有律师告诉赵宇,他可能要面临大额赔偿和刑责的说法,有失偏颇。
检察机关表示,刑法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如果是正当防卫,根据情节可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刑责。检方在办案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这个情节。目前,赵宇核实相关情况后已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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