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上午,艺人吴亦凡诉新浪微博用户王某某、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诽谤其“疑似毒瘾发作神情懈怠精神恍惚”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并宣判。吴亦凡解释自己当时是参加发布会前低哼音乐。海淀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某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费用共计3万元。
事件经过
视频资料
吴亦凡诉称,去年12月15日,被告王某某在个人新浪微博账号中公然捏造、故意散播“#吴亦凡吴亦凡疑似毒瘾发作神情懈怠精神恍惚”,对他进行诽谤,同时配有吴亦凡参加活动的视频内容,该视频内容被网络用户恶意剪辑、捏造原告吸毒疑似毒瘾发作。

吴亦凡认为,此等网络暴力行为已使自己的公众形象遭受了严重贬损,并构成对自己名誉权的严重侵犯。根据公证取证录像显示,被告王某某的粉丝量高达101462人次,传播范围极其广泛,负面影响极其严重。
各方观点

就此吴亦凡认为,微梦公司作为新浪微博运营方,未尽到平台责任,吴亦凡请求法院判令微梦公司删除相关侵权微博,王某某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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