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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向车主及其“熟人”索赔

2018-08-23 14:20:09 羊城晚报

  说案

  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22日,记者从滴滴公司获悉,滴滴已经在北京、天津两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因私自出借车主账号给他人使用,造成交通事故等侵害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在平台先行垫付相关治疗及赔偿费用后,向注册车主及肇事者同时主张经济赔偿。

  滴滴方面表示,平台已委托律师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三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借个人账号的车主及肇事人共同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滴滴赔偿其已经先行垫付给乘客的相关治疗和赔偿费用。

  起诉书中显示,三名出借账号的车主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约车平台注册车主账号,注册时点击并同意在线协议《服务合作协议》,提交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经过验真审核,并通过平台的身份背景筛查后开通网约车车主账号,账号具有人身属性。

  此后,三名车主分别将自己具有人身属性的车主账号交由熟人使用,使用人在搭载乘客的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车上乘客受伤。乘客受伤后,滴滴平台分别先行垫付乘客医疗费等相关费用1000元、19614.19元、25000元。

  滴滴方面认为,三名车主将具有人身属性的车主账号交由其他驾驶员使用,根据《服务合作协议》规定被告已构成严重违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账号所有人承担违约责任,对应的肇事驾驶员应承担连带责任。

编辑:昕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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