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豪宅
对此,村支书卢连德向媒体解释说:“当时项目批下来,村里盖房子没有钱,卢庆会盖起来以后,就由卢庆会先使用,每年给村里做贡献。”
而造价相对较小的2号豪宅,系村民卢庆善所有。他擅自拆除原有住房后,于2008年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造,经测绘占地面积1940.7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