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费迪南·冯·席拉赫,德国刑辩律师,执业20余年,办理700余刑事案件。出版《罪行》《罪责》《谁无罪》《犯了戒》等小说。
一架满载乘客的飞机被恐怖分子劫持,即将在一个游人如织的广场坠毁,政府是否应当下令击毁飞机以挽救广场上数以千计的游客?面对屡次进出监狱的犯人,怎样做才对他和社会最有利?如果一点点刑讯逼供就可以挽救一个孩子的生命,那它是否还应该被禁止?虽然吸烟有害健康,但政府是否应该动用行政手段禁烟?“真相是什么”的问题该如何回答?我们判定一个人有罪的依据是什么?……这一系列提问出自费迪南·冯·席拉赫的新书《尊严:我们侵犯也被侵犯》。这些问题看似互相独立,但核心都直指人,以及在当今,国家与法律该如何对待作为独立个体的人。
席拉赫是德国著名刑辩律师,他执业20余年,经手超过700个刑事案件。委托人中既有权贵(如原民主德国中央政治局委员君特·沙博夫斯基),也有平民百姓。席拉赫出身精英阶层,家族出过法官、学者、出版人。他办理案件,同时也写作,素材就来源于参与过的案件。在重构案件的过程中他也在思考,试图触摸人存在的温度,理解罪的本质;他向社会提问,关乎人和法律的尊严。
本书为席拉赫在《明镜周刊》发表的13篇专栏文章及一篇演讲的结集,也是他出版的首部文集。他的语言清晰冷峻,干脆直接,乍读之下似乎冷酷到毫不留情;但细细品读,读到的却是一个资深刑辩律师阅尽千帆之后的悲天悯人。他提出问题、启发思考,却不直接提供答案,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体会到的是思辨的乐趣。
书评
□ 陈辉
法治是所有现代国家的追求。什么是法治的终极价值,什么是法治建设不可逾越的底线,是所有法治国家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德国基本法第一条具有“永久保障”效力,只要基本法还适用,这一条就不能改。这一条规定的是人的尊严:“人的尊严不可侵犯,国家尊重和保护人的尊严是一切国家权力的义务。”可见,德国法治的底线和终极价值就是人的尊严。对于尊严的含义,德国宪法法院的界定是:“尊严意味着绝对不允许将人变成国家行为的纯粹客体。”那么,法律如何最大程度地保护人的尊严?为了保护多数人的尊严能不能牺牲少数人的尊严?当我们牺牲少数人的尊严的时候,会不会连带着多数人的尊严也会失去?德国著名律师兼作家费迪南·冯·席拉赫先生的《尊严:我们侵犯也被侵犯》一书对此做了思考和分析。
100多年前,著名的“女王诉杜德利与斯蒂芬案”提出了一个问题:用一条命换三条命是否可以被允许。而现实的发展又把这个问题推向了更加令人难以回答的方向,比如为了打击恐怖主义,是否可以对嫌疑人进行刑讯。“用一条命换三条命,多数人或许会觉得不妥。然而,若用一条命换三百条命呢?”根据“敌人刑法”理论,恐怖分子攻击国家及宪法本身,这些人想要破坏我们的社会,不受法律保护,我们可以对他们刑讯或者加以诛杀。但这样解释的风险却在于将人本身的价值与人的数目,乃至身份之间进行了换算,并打开了将一个人作为实现某一目的工具或是手段的危险的口子。席拉赫认为,无论如何不能采取功利主义的立场,在他看来,一旦我们无视人的尊严,就会潜藏着“可怕的危险”并且这种危险已经逐渐显露,那就是国家对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侵犯:“情报机关为了打击恐怖分子阅读我们的电子邮件和短信,我们全都受到了普遍的怀疑。”
“保安式监禁”是德国刑法中一种防止被告人再犯罪的预防性羁押。有一个典型的案例:一个人14岁时犯下第一桩盗窃案,刚满24岁不久就杀了人,他一再入狱,前科记录里几乎提到了刑法的每一条。最后,他被视为危险和冥顽不灵,法官对他施以“保安式监禁”,且监禁时间被无限期延长。
席拉赫认为,“保安式监禁”的适用,犹如把人像一双旧橡胶靴一样扔进柜子随后又遗忘。一方面,那些人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我们不能因为给他们自由会给社会带来风险而漠视,在一个自由社会里永远不会有绝对的保护,自由意味着我们必须生活在许多风险之中。另一方面,“保安式监禁”不能解决问题,司法病理学家认为它不适合大多具有人格障碍的被监禁者,且对于社会安全的考量使它有了被滥用的趋势。我们需要对凶手负责,找出更好的办法;关注别人的权利,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
在席拉赫看来,一切都要从人以及人的价值出发,贯穿他评价标准的正是德国基本法的第一句:人之尊严不可侵犯。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你曾经或是现在做了什么,法律都要一视同仁地对待。
(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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