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名投资者损失7000多万元
田先生表示,他只拿到了3个月的利息二十几万元,后面利息方某某都是打白条。田先生感觉事态不妙,找到方某某想要拿回本钱,可方某某总是找借口推脱。
同时,田先生打听到,已有不少人找方某某追钱,其中包括方某某的公司员工张女士。此前,张女士投资了25万元,但至今为止,张女士不但利息分毫未得,就连25万元本金也打了水漂,而这25万元有一部分是她向亲戚朋友借的。
一些债主追讨不成报了警,之后,良庆警方经立案侦查,揭开了方某某非法集资的真面目。去年7月11日,方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良庆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5日,良庆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良庆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经查明,2010年至2015年,被告人方某某以投资、公司资金周转为由,以给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的73人吸收存款共计71768000元。其中,低则投了3万元,多则高达480万元,而所谓的“理财投资”,让投资者连本带利都打了水漂。
给付高额利息为饵致多人受骗
7000多万元,是怎么骗到手的?原来,2008年9月25日,方某某在良庆区成立了南宁市家伟房产置换有限公司,并由他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经营房产置换的居间、行纪、代理。
经查,自2009年起,方某某利用其曾经在银行系统工作多年的便利,以融资用于公司经营为名,以给付高额利息为诱饵,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通过熟人介绍、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的方式还本付息。
其间,方某某以个人名义分别向陆某、廖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5000多万元。但方某某因经营不善,造成巨额亏损。之后,方某某又故伎重演,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用新借款还旧债的方式,继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最终让73名受害者损失7000多万元。
对此,公诉机关认为,方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良庆区法院已开庭审理,一审判决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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